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廉政清风 >> 工作动态 >> 巡察工作

丰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 2019/3/21   阅读次数: 【打印】【关闭】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1123日至20182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文明办进行了巡察。530日,区委巡察组向文明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大局意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整改意见反馈后,文明办立即召开了全体干部大会,通报了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做好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专题召开领导班子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区委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思想站位。领导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区委巡察是对文明办领导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 “党性会诊”、“政治体检”。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对于加强文明办党的建设,提升班子建设水平,进一步改进作风,全面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由文明办主任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要领导带头进行自我剖析,主动认领了班子建设、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全局性问题;其他班子成员也按照分工开展自查,认领问题。文明办领导班子先后4次召开会议,听取责任人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文明办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为推动文明办全面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细化措施,全面推进。这次整改,聚焦文明办领导班子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内部建设不健全等问题,制定了《丰台区文明办领导班子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丰台区文明办巡察问题整改清单》,特别是对照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等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搞好对照检查,逐条逐项抓好问题整改。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规定了完成整改时间,尽早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党的领导弱化,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工作

1.关于担当作为不够,班子核心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1)深化学习,强化理想信念。健全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坚持每月组织中心组学习,把加强领导班子党性修养作为重要内容,提升了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和班子成员的党性观念。

2)深刻剖析,强化责任意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市区的决策部署,认真查找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强、班子成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的问题,深刻自我剖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提升了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

3)直面问题,强化担当作为。落实主要领导每年进行2次集中谈心谈话,班子成员每季度进行1次谈心谈话,进行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课教育。整改中,认真吸取乔根法案件的教训,主要领导逐个与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面对问题及时提醒,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化了班子成员的担当意识。

 (4)提升站位,强化凝心聚力。围绕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完善《文明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了按制度管人、管事,发挥了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增强了文明办党员干部的向心力。

5)加强统筹,强化配合意识。加强创建首都文明示范区,组织创建专题培训、第三方测评,强化了成员单位创建意识。加强精神文明宣传阵地建设,实施专项检查,强化了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日常工作考核和大型活动开展,增强了公共文明引导行动的统筹协调。开展“美德少年”的评选活动,促进了未成年人工作的协调发展。

6)加强管理,激发干部动力。制定《丰台区文明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细化了文明办干部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发挥领导班子和党支部的作用,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关心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问题,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

2.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完善制度内容建设。文明办领导班子专题组织学习,深化对落实“三重一大”重要性的认识;完善《文明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具体规定》,规范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环节。

2)完善决策内容准备。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决策事项和议题相关准备,严格审核上报议题,确保重要事项按时报送。会前做到充分征求相关领导的意见建议,为会上民主决策打好基础。

3)扎实做好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会后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对会议记录审核签字。

4)落实资金使用程序。严把决策关、会议关、申报关,把经费使用控制关口前移,填写《经费申请单》,说明拟办事项、使用金额、经费名称及支出方式,经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申报,杜绝了资金使用先斩后奏、先干活后补手续的问题。

3.关于“四个意识”不强,形式主义明显问题的整改

1)加强理论学习规划。落实《文明办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统筹领导班子和党支部学习计划和内容,确保学习的系统性、计划性。制定《2018年文明办党建设工作要点》,每季度制定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的落实。

2)加强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确定了调研课题,落实了文明办领导班子每半年不少1次的专项调研,结合重点工作督导、阶段性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并使之常态化。重点开展了以《加强公共文明引导,全面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为题的调研,大力推动了公共文明引导工作。

3)坚持深入基层。制定了《丰台区文明办党支部与长辛店街道合成公社区党委结对共建工作方案》,为长辛店街道合成公社区提供精神文明工作图书,开展共建活动2次,党员回社区参加活动41人次,参加了社区的环境整治、治安巡逻、社区议事、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

(二)关于管党治党不严,干部管理宽松软的整改工作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完善和修订了工作制度。明确文明办领导班子会和主任办公会、全体干部会、党员大会等职能。选举文明办主要领导任文明办党支部书记,加强了党建工作的领导。

2)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每半年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季度分析1次党风廉政形势,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我承诺、我担当、我奉献教育活动。

3)加强十九大精神的宣传贯彻。在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测评体系中细化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传学习内容,量化了考核要求。利用丰台文明网等媒介,增设宣传专栏、增加宣传力度。利用道德模范、北京榜样、身边好人、最美丰台人选树,文明引导服务等工作开展宣传。

2.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干部培养管理欠规范问题的整改

1)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制定了《丰台区文明办内控手册》,明确了管理职责,建立科学的内控运行机制。制定了《丰台区文明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和撤销,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执行,绩效评价程序。制定了《丰台区文明办库房管理制度》,规范了库房管理程序。

2)严格执行日常制度。规范了考勤休假住院探视制度。实行每月对日常考勤进行汇总,每年对休假情况进行统计,作为干部评优、绩效考核的依据。制定了《关于工作人员福利和工会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工作人员住院探视标准和要求。对全体干部档案进行了1次全面检查,补足干部档案中缺少的内容,规定每年整理归档1次。完善了《印章管理使用规定》,明确了印章使用的程序、权限,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印章使用规范。

3)加强文明引导员队伍建设。明确区分职责,会同财政局制定了《丰台区公共文明引导行动管理办法》,明确了区、街道、中队的工作职能。规范队伍建设,改变招募方式,严格招募程序,增加引导员退出机制和骨干队员保留机制。规范工作制度,坚持队长工作例会、检查情况通报、人员岗位信息统计、公共文明引导日宣传等内容,增强工作的规律性。规范绩效考核,制定了《丰台区公共文明引导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加大督导检查,成立了区督察检查小组,实行日检查月通报,促进了公共文明引导的服务和质量。

4)加强干部管理培养。结合区机构改革,积极选配年轻干部,进行干部轮岗,确保干部年龄结构合理。

三、着眼长远建设,切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发展

下一步,文明办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要求,紧紧围绕增强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和管党治党能力这一目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全面推动丰台区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到文明办各项工作中。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反思总结,把整改落实作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文明办作风转变的过程。

 ()进一步深化巩固整改成果。文明办将制定《丰台区文明办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决定》,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建立长效整改机制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特别是对年底前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防止问题反弹。

()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各类违纪违规问题“零容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向前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656259;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邮编:100071;电子邮箱:ftggwmyd@126.com;   

 

               丰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1212



上一条: 中共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下一条: 中共丰台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
相关链接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委员会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2019-03-21]
   丰台区文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2019-03-21]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2019-03-21]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商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2019-03-21]
   区外侨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2019-03-21]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2019-03-21]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2019-03-21]
   中共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2019-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