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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 2019/3/21   阅读次数: 【打印】【关闭】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1124日至20181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进行了巡察。5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区经信委党组(以下简称“委党组”)高度重视区委第二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我委的制度完善和工作提升。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委党组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委党组高度重视,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委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区经信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制定了《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按照整改清单党组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位干部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抓好落实,确保实效。委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废止、修订或新制定10余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问题的整改

1)开展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全体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并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北京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等进行深入专题研讨,对标下一步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2)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任务。深刻理解中央、市区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功能定位和区情区况,在与相关部门和属地街乡镇广泛沟通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开展“疏整促”工作,组织全区各街乡镇属地开展拉网式清查,做到存量清零。根据北京市“散乱污”工作新的分工,从疏解整治促提升的大局出发,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区环保局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在与区环保局认真沟通的基础上,联合印发了《丰台区2018年持续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保持“动态清零”工作方案》,充分运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督促属地落实主体责任,对新增“散乱污”企业彻底清查治理,2018年,完成涉污“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33家。

3)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委党组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召开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关的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9次,深入研究法定职责,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及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了《关于市委市政府第三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76月—20205月)》等8个专项工作方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力量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依据三定方案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重新修订《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印发《关于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在实现委党组、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及各科室中心安全责任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到2020年和2035年安全生产工作具体目标。此外,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队规范化达标建设,进一步促进专职安全员队伍管理制度更加健全,职能定位更加明确,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履职能力明显提高,工作效能全面提升

2.关于班子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1)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要求结合工作,全年安排12次集中学习和4次研讨活动,同时按照中央、市区要求和中央、市区重要文件、会议精神,随时充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增加集体学习次数,并根据学习内容将中心组学习人员扩大到科级干部或全体党员,切实做到学懂、弄通、悟透,入心入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推动区域经济信息化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和政治思想保证。

2)建立会前沟通、事前沟通工作机制,强化班子成员的沟通交流,以领导班子的团结凝聚带动部门协调配合,形成“一条心干事业,一盘棋抓工作,一股劲促发展”的整体合力。

3)积极推进产业发展。委党组将结合地区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功能定位,深入企业调研,加强对产业政策的研究,引导区域产业创新发展。

3.关于集体决策不足问题的整改

1)完善规章制度。按照新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修订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明确了决策事项范围和决策权限,同时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要求所有大额资金(3万元及以上)支出均经委党组会审议,并且提供资金预算使用明细,增加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强化督促检查,对党组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由委办公室具体督促办理和跟踪落实,分管领导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听取汇报。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会议讨论、上报和决策程序,逐步建立“主管负责、部门协商、会前酝酿”工作机制。在议题审批单中增加“相关领导意见、相关部门意见”项,对需经党组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要求在会前充分征集相关部门及领导的意见建议。党组成员间有重大分歧意见的议题,应暂缓上会。

3)明确记录归档。要求会议由固定专人做好记录,记录要完整、准确地反映党组每名成员的发言情况,如实记录党组议事和决策的整个过程,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经主要领导审阅后存档备查,相关科室要将上会材料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做好归档。

4.关于规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严肃认真对待信访工作,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流程处理信访事项,遵守国家及市区信访工作条例,遵循回避制度。

2)严格按照市区规定组织开展党支部活动,支部活动内容及情况及时报告党组,重要活动组织和重大资金支出按照规定上报党组会研究讨论。

3)提升规矩意识。组织全体干部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切实提高规矩意识;领导干部带头以身作则,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4)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机关事务管理处的要求,做到每一笔财务支出,由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报主要领导签字。

(二)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

1)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按照全年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的要求,截至目前共研究党建工作9次。

2)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认真学习落实《丰台区委关于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研究制定《丰台区经信委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明确领导班子、干部的工作责任和分工,每季度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1次;签订《意识形态工作安全责任书》。

3)强化传达部署,对收到的重要文件、参加的重大会议,相关人员及时汇报和沟通,必要时在全委范围内及时传达。

4)结合此次巡察,对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问题,立行立改,推进问题解决;按照规定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支部学习、支部活动、支部工作规范化。

2.关于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年度“三会一课”计划,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实施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及时公示出勤情况,保证领导干部的参与度。

2)加强对支部学习的督促检查。党组加大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支部学习计划的落实情况和党员手册记录情况,督促支部扎实开展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学习质量。

3)创新学习及活动方式。固定每月第三个星期的周五为党支部主题学习日;鼓励党小组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每月相对集中一天,结合中央、市区新政策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社会热点、工作实际等,进行学习交流讨论;组织党员干部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拓展学习平台,利用干教网和长城网开展党的理论学习;依托党员双报到活动,与对口单位联合开展党日活动,组建党支部微信群,围绕社会热点和业务难点在线学习交流,增强学习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实问题的整改

1)结合干部职责分工,个性化设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梳理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每名干部每项任务的推进措施,压实主体责任;根据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制度切实可行,增强制度可操作性。

2)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日常检查和现场检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方案,以科室为单位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汇报1次;要求所有谈心谈话、党风廉政检查工作必须及时留痕,做好谈话记录和检查记录。

3)按期完成委党支部换届,选优配强支委会,同时,深入研究支委工作,明确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的职责分工。

2.关于普遍风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传达学习《关于华源二里停车设施违规扩大用途问题的通报》等文件,观看《迷失的坐标》等警示教育片,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

2)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加强单位内控建设,开展风险点自查工作,梳理出“助保贷”业务审批、办公用品领用等风险点,重新修订了“助保贷”业务工作规则,加强管控;实施办公用品出入库登记,规范办公用品的领用。

3)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市区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范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工作。严格按照《丰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配合区财政局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加强对项目的审核把关,重点支持示范基地、服务平台和“助保贷”融资贴息项目。严格按照《小额项目管理规定》开展评审机构的征集,发布需求公告、制定打分标准、成立初评小组并对申报单位进行项目初评打分,初评合格的,报请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开展合作。就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结果经主任专题会研究讨论后,报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区政府审定。

(四)“四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作不接地气问题的整改

1)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转变文风,制定文件加强调研,吃透上级文件精神,控制文件数量。

2)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区委巡察和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组织全体干部开展自查自纠,查出存在调查研究不深入等问题,采取主动联系相关部门、积极对接企业、加强调查研究等措施予以改进。

3)完善制度。修订《关于公文处理工作的规定》,明确要求公文拟制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公文发布流程,在公文审批单中增加办公室审核流程。

2.关于缺乏统筹协调问题的整改

1)对内加强协调。委内各科室之间加强对业务工作的培训学习,熟悉各科室的业务工作。对于涉及多个科室的工作,采取由主管领导牵头、各科室负责人参与的碰头会商机制,积极征求各科室意见建议。

2)对外加强沟通。对于各委办局、街乡镇的沟通协调,积极召开沟通协调工作会,以文件的形式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对于个别重点部门进行现场走访座谈,强化统筹协调。

3.关于缺乏责任担当问题的整改

强化责任担当。组织全体干部观看《丰台区“不忘初心 担当有为”》宣传片,学习《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安排年轻干部参与“散乱污”企业治理等重难点工作,选派年轻干部赴市委办公厅、世园局等市级部门挂职锻炼,参与市级重大工程,培养党员干部的政治品质,强化担当意识。

(五)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编制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编制管理政策规定,结合三定方案和当前工作,制定了《机构和人员调整方案》,对现有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取消了内设科室,优化了科室职能设置;调整了人员配置,增加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人员数量,由原来的2人调整为4人,强化其履职服务能力。下一步,将按照国家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逐步推动解决混编混岗问题。

2.关于选任程序缺失问题的整改

1)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丰台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坚定性。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丰台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程序,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规范,严把选人用人入口关、程序关、审核监督关,从严选任干部,确保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对巡察工作政治性、严肃性的认识。

3)按照年轻干部阶梯式成长规律,做好干部的系统性、梯队性培养,多压担子,鼓励干部多担当。

3.关于队伍管理松懈问题的整改

1)落实关心关爱制度。充分发挥机关工会的作用,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节假日送温暖活动,慰问生育住院、生病住院在职干部及在职在岗干部长期生病家属10余名;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4次,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要求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与每个科室开展谈话至少1次,重点关心干部思想、生活情况。

2)加强干部的考核和管理。依托丰台区公务员平时考核管理信息系统,把履行职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纪律等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点,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个人,突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增强对干部的考核;修订《请假考勤管理办法》,规范请假期限和审批程序,对出勤情况进行月公示,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于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加强约束和问责。

(六)内部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合同管理办法》,要求合同签订之前需通过区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合同签订后要按照约定履行,坚决杜绝提前付款;履行合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对服务完成情况及支付进度严格把关,避免出现U-Tech等提前支付款项类似事情发生。合同完成后要及时将合同文本、合法性审查意见等资料予以编号、登记、归档入卷,在规定时间内交档案室存档。对于造成合同遗失的干部,由主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开展合同监督检查。针对合同规范性等,要求各科室每季度自查、各主管领导进行检查,办公室定期督查,发现问题的立即整改。

2.关于档案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了档案管理、档案安全保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明确档案归档范围、规范交接手续等内容。

2)成立档案整理小组,邀请区档案局进行业务指导3次,完成2009-2016年的档案整理工作,共整理档案246盒,近2800件,顺利通过区档案执法大检查的验收,并获得“优秀”等次。

3.关于人事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对委内科级及以下18名干部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发现5名干部档案中的年度考核材料存在未签字情况,进行了整改。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新核定建委以来提拔干部的人事档案,完善了材料。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经过共同努力,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区委书记汪先永同志在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四个意识”,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政治担当,不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强化压力传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述职范围,作为评优重要参考依据。

(二)强化督促检查,不断巩固扩大成果。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督导检查,查遗补漏,防止反弹;对长期需要整改的任务,加强建章立制,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党建引领,不断推动业务创新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高精尖产业发展、区域信息化建设、中小企业服务等工作,不断提升统筹资源、整合要素和专业服务能力,“在疏解中发展、在调整中提升”,促进区域经济和信息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656305;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2号楼418室,邮编:100071;电子邮箱:ftqjxw@163.com

 

 

中共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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