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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 2019/3/21   阅读次数: 【打印】【关闭】

按照丰台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816日至10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开展了巡察。1130日,区委巡察组向丰台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丰台区民政局党组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按照分类推进、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从严从实、不折不扣推动整改落实各项工作,以抓整改促进全局规范化建设,以抓整改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局党组认真学习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到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令人警醒,局党组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做好区民政工作的难得机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取得整改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握重点

成立民政局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了《丰台区民政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将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为具体问题,逐条逐项梳理研究,形成具体整改措施。局党组对共性问题进行归纳提炼,对个性问题分类研究,追根溯源剖析原因,制定了《丰台区民政局巡察反馈整改清单任务分解表》,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明确了每项任务的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党组班子成员认领督办,各科室(部门)直接负责。按照工作部署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努力将整改工作抓细抓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局党组始终将巡察问题与具体建议相结合。一是长常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整改清单任务分解,规定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二是加强统筹。整改小组通过谈心谈话、专题会议等方式充分听取各部门对巡察问题的意见建议,针对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了4次党组会、3次专题研究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全体党员大会,以“问责+督”“教育+管理”“治标+治本”方式提高问题整改工作质量,坚决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全力推进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完善长效机制,扩大整改成果

注重建章立制,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促进工作、转变作风、形成长效机制的过程,推进工作再上台阶。重新修订完善《中共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规定》《中共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考勤办法》等制度,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新建《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规范制度》等4项制度,取消和调整涉及群众办事各类证明4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项,所需各类证明材料及时在单位网站公开,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以更细、更严、更实的要求将“减证便民”落到实处,将整改落实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关于班子成员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努力提高政治素养,强化政治意识。把理论中心组学习建设成为增强“四个意识”的阵地、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阵地、强化思想武装的阵地。2018共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8次,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讲座、会前学法、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强业务指导,局党组今年特别将“会前学法”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范围,“走出去”到延庆寄养家庭调研学习,不断在学习中深化认识,指导实践。

二是提前谋划部署。局党组班子发挥政治领导核心作用,着眼民政工作大局,把智慧力量凝聚到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上来。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提前谋划全年工作,制定了《丰台区民政局2018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和《丰台区民政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为全年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谋好篇、开好局。年中,集中对既定的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照工作要点形成《丰台区民政局2018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期报告》,强调下半年工作要求,确保扎实有效落实。

2.关于引领作用不突出问题

一是抓主业主责强责任。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视角、首善的标准,结合“两贯彻一落实”和十九大精神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自觉担负起领导责任,专门出台了《丰台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试行)》,对于分管科室工作亲自抓,亲自管,坚持废、改、立,做好“加减法”,加强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治理、社会福利等民政工作规律的深入研究、形势分析和问题研判,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高效开展,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做到先学一步,先学一层。

二是主动找不足,补短板。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定位、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和研究民政工作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确保工作思路清、问题找得准、措施订得实、保障跟得上,提出符合新时代要求和工作实际的落实意见,着力将民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科室的管理协调,努力掌握新形势下百姓对于民政工作的新期待,通过系统研究充分讨论,不断优化服务环节提升服务水平。定期回顾科室业务,结合工作实际,梳理民政对象最迫切需求和科室工作存在不足,加强业务学习,推动事业发展。

3.关于民政核心理念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导向,切实落实“民政爱民,民政为民”核心工作理念,不片面追求考核排名,将折子工程、实事项目与绩效考核任务相结合,强化精细管理、精准帮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是做实民政工作。切实把保障和服务民生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针对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治理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政业务,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惠民举措,着力研究解决制约民政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切实为人民群众谋福祉。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克服等一等、看一看、拖一拖、绕着走的心理,加强研究,建立台账,攻坚克难,提高工作标准,着力破解民政事业发展难题。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注重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联动性,完善分工协作和工作协商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4.关于集体决策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提高决策能力。局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通过民主集中制建班子、做决策、管干部。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新修订了《中共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增加了传达学习贯彻执行上级重要决策和重要会议指示精神、干部人事任免、意识形态、思想政治等更为具体的会议研究事项。加强了对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业务领域事项讨论研究,并做到事前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提高班子决策水平。为进一步扩大民主决策,会上要求班子成员逐一表达意见,做到意见征集不充分不上会,会上意见不统一不决策。会中充分讨论,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感情用事,充分议事协商形成决议,不断加强班子决策水平。

二是规范议事规程。印发了《丰台区民政局党组会议题办理表》和《党组会议题模板》,人事科(党办)将各科室(部门)议题汇总后,填写《民政局党组会议题审批表》,未经批准不能上会。会前1-2天将会议议题报送至区纪委区监委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并邀请联组成员列席党组会,会议决策全程记录,妥善保存

5.关于住房公积金测算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积极参加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丰台管理部的专题培训,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公积金测算方面的政策、规定,确保学透弄懂。

二是严格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要求做好住房公积金测算工作,遵守公积金测算规定,并将计提工资基数应扣除项目全部扣除。

三是规范公积金发放流程,按照局党组工作规则,将《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方案》和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提交局党组会审议,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后汇总报送至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丰台管理部。

6.关于避缴个人所得税、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

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杜绝“惯例代替规矩”,加强监督指导和内部自查,规范补贴发放,做到举一反三,把守规矩作为核心准则,加大整改力度,实现监督常态化。

(二)关于党建工作推进乏力的问题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着力将党的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提高基层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自上而下抓责任制落实,从支部建设入手,从每个科室的党员入手,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凝聚人心,鼓舞斗志,促进发展的作用,避免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确保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二是加大指导力度。领导干部高标准严要求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强化党建工作分级责任制,努力构建领导带头抓党建,构建“党建+业务”,“党建+科室”的新局面坚持把政治要求、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政治建设融入机关党的各项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是夯实基层党建责任。不断加强党支部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使用好“一规两册”,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同时,加大对基层党支部各项工作的督查力度。除定期召开支部书记例会外,还不定期对支部工作进行抽查,重点开展了对党支部书记职责、党建工作内容和流程、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培训,持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促进整体水平提升2018共召开局机关党委会7次,全局支部书记例会8次,部署具体工作27次,对党支部委员培训4次,有力推动了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的发挥和组织力的提升。

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机关委员会。把党性觉悟高、政治素质强、工作作风踏实、有较好群众基础的优秀党员选进机关党委,发挥好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头雁”和“带头人”作用,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是加强党员教育。把党员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全年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围绕十九大精神,以专家学者授课辅导、座谈交流、集中学习、购买辅导材料、观看专题片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分层次、全覆盖的党员学习培训,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讲座3场,专题参观4次,知识测试和竞赛2次。坚持以知促行,通过组织开展“党旗耀民政”“同过政治生日,不忘入党初心”“亮明身份、公开承诺、示范带头、接受监督”等主题党日和实践活动,不断激发广大党员担当精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细的问题

一是加强非公党员动态管理。通过摸排做实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全面精准掌握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建立联络机制,通过建立社会组织党建联系人微信群的方式,不断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到老吾老、颐年堂等养老机构开展了非公党建工作调研,了解养老机构党支部建设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开展党建工作进行了具体详细地研究。

二是深入研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通过电话访谈、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方式定期联系和走访联系点,了解组织需求,帮助组织解困,加强工作指导,为他们提供业务发展和党建方面的政策服务。主动对接,对已经建立党支部的社会组织加强组织工作宣传,结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职能,在登记之初,通过填写《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和《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同步采集从业人员信息,指导和督促社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具备组建条件的应及时成立党组织。在管理过程中,引导社会组织深度挖掘本单位中“口袋”党员,提供业务指导。

(三)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实的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职责分工,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责任,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廉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微杜渐,力求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抓严抓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二是压实廉政责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层层签订《2018年丰台区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工作机制,并探索科级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全程记录制度。

三是加强监督。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集中听取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并指导开展工作。

2.关于下拨资金缺乏主动监管的问题

一是加强调研指导。按照需下拨街道乡(镇)资金年初预算分配情况及资金用途,认真梳理下拨资金项目,督促业务科室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的调研指导,及时按照流程进行审批,从资金流向、到位情况等方面掌握进度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下拨资金平稳运行。

二是加强评估审核。扩大对于下拨资金审核范围,做到应审尽审。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执行资金使用程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包括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补助、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等项目在内的资金支出及政府购买服务,执行事前审计和绩效评价,对项目的进度、质量进行综合评估。进一步强化对资金使用和项目绩效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为后续相关工作开展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

3.关于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建立规范制度。按照政策性、时效性、实用性原则,制定我局2018年新的内部控制手册,目前初稿已经制定完成,后续进行意见征求,不断完善加快落实使用,有效杜绝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检查不细,监督不力情况出现

二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对各科室、基层单位重点事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日常监督管理,抓苗头性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对核查出的问题督促基层单位及时整改。

三是打牢基础工作。选配党性强、作风硬的同志担任支部纪检委员,明确委员职责,把监督责任落实到基层一线。邀请区委党校教授对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讲座,加强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任务的充分认识,引导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党纪条例,增强底线意识。

4.关于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不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找准职责定位,增强责任担当,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对于发生违纪违法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敢于亮剑,绝不姑息。在依规依矩严肃查处的同时,综合运用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通过问责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以案说法、以案释纪,强化党员干部的“红线意识”和纪律观念。对受处分的干部职工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进行认真排查,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考核、待遇等问题。对受处分的干部职工,除在党组会、支部会、相关科室通报外,还通过局OA公告、干部职工会议通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布,以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强化学习培训,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多次党风廉政专题培训,对新入职人员进行了作风和廉政建设教育。

三是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确保实现群众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的工作目标。安排专职人员受理信访工作,确保举报初核台账完整

(四)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文件直接转发的问题

首先要吃透文件精神并加强指导,对待上级下发的文件要摸准吃透、领会精神,开展深入调研,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并下发适合民政各项工作开展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做到措施具体可行,具有指导性。同时强化文件下达的实效性,加强审核把关,没有实质内容、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的一律不予发文。对确需发文的,要围绕工作意图和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努力提高发文质量。

2.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职责、程序不清晰的问题

一是严格审核程序。按照区民政局、区残联制定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流程做好审核工作。强化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相互沟通、主动配合、形成合力,使符合条件的每位残疾人享受到补贴。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大对街乡(镇)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邀请负责残疾人统发平台的技术人员对统发平台的使用进行培训,使基层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落实好政策,使审批工作做细、做准。

3.关于老年餐桌、慈善超市等工作不接地气的问题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力度。召开养老驿站、老年餐桌建设座谈会、现场会,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切实以能落地、能推进、能完成为工作目标,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掌握辖区养老服务资源和设施,分类建立台账。按照养老服务需求,合理布局服务设施。

二是对慈善超市帮扶济困的性质和功能进行广泛宣传。着力发挥慈善超市的社会救助功能和社会捐赠平台的积极作用,实现慈善超市规范化管理。组织完善慈善超市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如慈善大集、慈善义卖,在慈善超市基本功能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便民服务功能。

4.关于缺乏统筹协调的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局领导担任区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明细,对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科室以及各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办事效能,不断增强全局上下抓落实的主动性。

二是行政办公室对各科室召开的会议和培训进行备案,对于时间相近的实行联开联办;对同一时间、同一方向、同一调研单位的问题,采取联合调研的方式,减少基层负担,以便实现民政工作“一盘棋”;做好主要统计任务成果备案工作并及时将目录公示给各科室负责人,做好成果共享,减少重复下达工作指令。

5.关于办公面积超标的问题

按照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局领导带头落实整改要求,全方位排查,了解政策后立行立改,完成处级领导多处办公用房情况整改3例,科级干部分别采取腾退、合署办公等方式整改11例,整改率100%。并对前期整改的结果进行复查,防止反弹。

(五)做好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1.关于机构人员管理混乱的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局党组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丰台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确保选人用人向法规看齐、与条例对标,从干部选任程序上查摆问题、发现不足,提高认识,强化规则意识,严格按照选拔程序和要求,选任科室负责人,规范选人用人行为。

二是规范工作。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内设机构进行重新调整,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和调配使用人员编制,进一步明确科室和岗位职责,规范岗位设置,解决部分科室力量与工作量不均衡的问题。通过详实的文字记录,完整的文书档案,准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客观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责任主体和运行情况,做到干部选任全程留痕。

2.关于混编、错位任职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协调谋划。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混编、错位任职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深层原因,并积极解决相关问题。积极努力争取和协调,重点解决混岗人员在发展空间上受限制,不同性质单位人员无法互通,流动乏力等问题,对干部队伍建设进行总体谋划,全盘考虑,为干部成长提供有利平台。

二是合理进行岗位调整。将12名混岗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归编调整,逐步减少各相关科室(部门)混岗人员比例,同时,为了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择优统筹配备干部,对7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

3.关于选拔任用存在盲区的问题

一是严格选拔程序。严格贯彻落实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准确把握干部选任条件,严格履行选任程序,完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基层干部意见,把好选人用人关。

二是人事任免公开透明。选拔任用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工作方案、考察对象、拟任人选、任免通知等通过张贴公开公告、全局OA系统进行公示,强化选拔工作的全程监督,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做好干部考察工作、接待来信来访、做好廉政谈话和廉政考试工作,有效促进了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杜绝干部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4.关于队伍建设缺乏力度的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培养。围绕全局工作重点和党员干部素质能力要求,采取集中收看、现场辅导、专题讲座、课后讨论、实地参观的教学方法,加强考核培养,促进学习成果转化,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强化试用期人员教育培养工作,严把新人入口关。加大对新进人员的培养锻炼力度,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融入工作环境。做实做好培养档案跟踪记录,为人事组织部门在考察干部、选人用人方面提供有力支撑。

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针对目前干部队伍现状,聚焦部门人才需要,每年应按需招考一批工作人员,将素质较高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各个岗位,优化干部队伍的比例。

三是队伍管理有温度。在坚持尺度的前提下,着眼管理服务有温度。结合民政发展需要和干部队伍实际,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通过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约请谈话等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听取意见建议,增进沟通了解,注重关怀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

5.关于科级干部培养缺乏力度的问题

一是坚持好干部标准。加强对中层干部队伍培养的整体、系统规划和考虑,坚持用“好干部”标准,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作为重要着力点,拓宽选人视野,大力选拔“敢于担当、勇于改革、群众认可”的优秀干部,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

二是加大干部锻炼。以重要岗位历练、定期交流轮岗、互派挂职锻炼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为干部成长搭建平台,在复杂局面中增长智慧、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考验,激发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注重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日常表现及岗位匹配等情况,坚持“人岗相适、择优选拔、及时任用”原则,对选人各环节应把握的关键点进行重点标识,对各流程形成的文书资料加以规范。

6.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一是加强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和执行各项组织人事制度和人事纪律,执行请销假制度,考勤与年度考核挂钩。

二是认真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和会风会纪,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在系统内进行通报,督促整改,促进高效履职。  

7.关于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提高认识。局党组把档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人事部门、办公室的重点基础工作,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为重点,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

二是规范管理。对全局人事档案进行了规范、整理,对信息进行了完善和维护,细化了干部考核工作,完善干部选任文书档案,加强人事档案规范性管理。

三是举一反三。召开全局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专题工作会,部署档案工作,在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基础上,全面梳理全局的各类档案,对照标准认真开展“拉网式”的自查,完善档案资料归档制度,提高资料归档的时效性,夯实基础工作,降低资料缺失风险,我局在区档案局2018年下半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评定为优秀单位。

(六)加强军休工作监管方面

1.关于重要事项决策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修订了《区军休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从办公会主要职责、议事基本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议事执行和监督等六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加强了军休办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和监督。

二是进一步规范决策方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主任办公会以集体议事的方式进行决策,以会议表决的形式形成决议。明确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议事由专人记录并严格按规定存档。

三是将重大决策纳入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决策范围。强化监督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的责任,1万元至3万元大额度资金使用报军休办主任办公会审议;3万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大额度资金使用报局长办公会审议;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大额度资金使用报局党组审议。

2.关于军休党委换届的问题

加强调研,并对未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原因进行分析,逐所走访召开座谈会了解困难,指导帮助有困难的干休所开展工作。加快军休办第八次党代会的筹备工作,在严格履行程序,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前提下,尽快组织完成军休办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3.关于资金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

一是建立军休办财务核算中心,运用财务智慧管理平台系统,加强军休办基层各单位财政资金监管,实现了“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归档”的全过程监督。

二是优化财务工作的流程和组织架构,取消了各单位单设会计制度,设置军休办专职会计岗位,对各单位的财务实行统一管理,进一步提升财务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加大了军休办对各单位资金的监管力度。

4.关于租车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统一管理。军休办制定车辆租赁管理办法,各休养所上报需求,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租赁。

二是严格审批。规范公务租车内部审批流程,并按照标准的政府采购渠道选定车辆租赁供应商。

三是规范协议。明确车辆使用情况(如车辆类型、用车单价、租赁用途和租赁时间等),并按照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行结算。

5.关于小额工程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012年以来的包括小额工程合同在内的全部工程合同档案进行系统整理,认真检查,在咨询法律顾问的基础上,按照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制式合同范本,对小额工程合同内容进行规范。对小额工程的申请、施工及结算程序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军休办小型工程管理办法》,实现对小型工程的规范管理并长期执行。

6.关于审计提出的工作餐补助拨付、使用及监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餐补助方案》相关规定的执行,实行集中管理,集中使用。

二是工作餐补助与考勤制度挂钩,按照考勤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每月上报考勤表至军休办服务管理中心,由服务管理中心汇总核实,交财务管理中心作为拨款依据,防范了各单位将餐补变相使用的风险。

三是严格纪律,建立监管机制,联合军休办纪检、督察、财务管理中心和服务管理中心等相关科室部门对各单位补助经费的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对于不遵守《工作餐补助方案》规定,违反原则,任意变通的情况,一经查实,按党纪条规有关要求,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7.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一是加强培训。组织了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学习已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财务知识,清晰管理内容和任务,增强管理人员的意识和责任。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增添删减的实时工作程序,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表格化,提高其使用率、降低误差。严格实行责任制,将每一件物品落实到具体使用与维护人名下。

三是采取现代化管理手段,适时引入相关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能够及时将固定资产的相关数据更新,并与财务管理中心人员及时对账,保障数据的统一性、时效性及完整性。

8.关于房屋出租合同、资产管理存在隐患的问题

一是停止出租房审批事项,按局党组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军休办于2017年起所有房屋停止出租。

二是严格执行区财政局《关于丰台区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军休办制定的《丰台区军休办公室附属用房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所有出租房屋收入上缴区财政局,实现了附属用房使用与出租收益彻底分离。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全力推动民政全面科学发展

我局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整改任务是艰巨的,我们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松劲,问题不解决不罢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时刻对标对表,更加自觉、主动、经常地向党中央看齐,推动丰台民政事业全面科学发展。

一是着力抓好后续整改。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局党组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持续用力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监督落实。对立行立改并整改完成的,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去完成的近期整改和中长期整改任务,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做好对相关科室跟踪督查力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果,确保取得成效。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对未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的,对落实整改项目不及时、不到位的,对在整改过程中把关不严、配合不力、落实不力、推拖变通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进行处理。

四是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巡察整改和民政各项业务相结合,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着眼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安置等各方面的工作,在托底线、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3258342;邮政信箱: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8号813室,邮编100073;电子邮箱:fmzrsdb@126.com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党组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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