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8月16日至10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房管中心党委开展巡察,11月30日巡察组向区房管中心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区委书记汪先永同志在听取巡察工作汇报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析研究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房管中心提出的巡察反馈意见。会议认为,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来审视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敷衍,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逐条逐项研究整改的具体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中心成立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巡察整改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抓紧抓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形成了以点带面、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查督办,持续推进整改
为确保整改任务一一落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全程跟踪督办,不断强化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3个问题,建立了巡察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时限要求。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刚性约束,查找制度机制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先后制定、完善党委专题会议制度、自有房产管理、内审制度、现金管理等制度13项。持续推进巡察整改,通过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更好引领中心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逐条逐项抓好巡察整改
(一)关于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1.“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党委对一切工作的统领作用,完善党委会会议制度,充分体现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二是修改完善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的程序,明确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审批额度,并严格贯彻执行。2018年集体决策49项,做到会议记录全面清晰、会议纪要严谨准确,归档及时。
三是各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党支部书记为“三重一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四是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加大对决策程序的监督力度。
2.部分决策部署缺乏跟踪督查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切实履行分管领域内的主体责任,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作用,针对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制定《房管中心领导检查督导分管基层单位制度》。对区委区政府布置的疏解整治促提升、环境整治等专项工作和督办件、信访件、新闻报道事件及党委布置的安全、防汛等专项工作,主管领导带队跟踪督查督导,做到件件落实。
二是修改完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由主管领导带队,机关各部室参加,重点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和生产经营管理等进行集中检查。通过检查共发现问题142个,立行立改128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对区政府交办的督办件、新闻媒体曝光、中央环保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启动督办程序,所有交办件均已按期办结并取得良好效果。
3.指导帮助基层不给力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理论学习,深刻领会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坚决执行疏解整治促提升、环境整治、地下空间关停、开墙打洞、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2018年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44次,帮助基层单位出实招解难题19个。
二是建立基层单位重大和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对发生的重大问题要求领导实地调研处置,并将结果上报主任办公会。
三是中心纪委牵头联合机关各部室跟进监督检查落实。2018年对环境整治、地下空间关停进行及时跟踪,杜绝基层单位在执行决策过程中走偏跑歪的现象。
(二)关于党委管人用人不严格的问题
1.管理队伍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管干部的党委主体责任,完善并下发《房管中心科级干部管理办法》、《房管中心关于对受党纪、行政处分人员减免年度考核奖的管理办法》、《房管中心非事业编工作人员违规处分管理办法》。2018年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10名违纪违规科级干部进行处理,增强震慑作用。
二是组织召开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会,6个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向领导班子进行现场述职,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点评,并将基层单位党建工作完成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考核管理。
2.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区人力社保局《丰台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关于在区属处级事业单位开展完善七、八级管理岗位设置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规范本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各项政策规定。
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谨聘任手续和行文规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是按照丰台区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保持干部昂扬向上的精神。
(三)关于开展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理论武装不重视,思想建设时效差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党委负责人率先垂范,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学习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按学习计划和区委要求及时组织学习,彻底改变以往学习滞后的情况。2018年按区委统一部署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等内容共15次。按照区委要求及时组织领导班子及基层党支部学习讨论区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及时落实区委区政府各类重大决策部署。
二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构建“B+T+X”体系,形成“一规一表一册一网”的“四个一”支撑载体。加大对基层党建学习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目前已有10个基层党支部完成党建学习活动阵地建设,其余各支部按要求陆续推进落实。
2.组织生活不严格,基层组织建设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2018年年初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党员民主评议,按照领导分工分别参加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二是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考核管理,规范“一规两册”的使用。
三是深刻认识到党支部书记能力提高是抓好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关键所在。党委加强对党支部书记、支委的培训和考核力度,举办本系统党务人员培训3次,参加区国资委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5次。按规定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例会,组织运用好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测评工作,不断增强党支部书记和支委的履职能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按照党支部换届时间要求精心组织做好换届工作,2018年完成16个党支部的换届工作,新成立党支部2个,做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
3.仍然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落实《丰台区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紧抓关键时间节点,下发文件强调纪律要求,防止顶风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是以上率下,抓好领导班子和机关作风建设。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下基层调研制度,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分管工作,多次到基层单位实地调研,有力推动长辛店棚户区策划方案落地、南庭新苑小区环境整治及物业管理等工作。
三是重点解决“重部署、轻落实”的“中梗阻”现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认识问题根本所在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针对此问题,党委梳理完善《党委会工作规则》、《党委专题会议制度》、《中心领导检查督导分管基层单位制度》等相关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将中心机关部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加强各部室业务指导能力,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在主动服务基层上来,对基层反映的难点问题及时帮助协调处理。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被弱化的问题
1.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委主体责任,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排查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结合岗位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党委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党委负责人注重发挥主体责任,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指导领导班子成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执行情况,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权力运行的执纪监督,运用诫勉谈话工作机制,抓早抓小,约谈基层单位相关领导6人次,督促整改。
三是认真查找风险点,针对基层单位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进行梳理,修改完善《房管中心房屋修缮管理办法》,要求大额修缮项目实施必须经过集体决策。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进行监督管理。
2.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履行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自查自纠,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明党的纪律。对受到区纪委区监委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落实到位。同时,按照房管中心相关规定,对受处分的干部职工,严格落实相关处理决定。
二是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案件通报常态化。纪委在落实案件处理程序中,既要在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上通报,又要在党员干部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上通报,同时,受处分党员干部还要在党员大会上自我检讨,党支部书记要表态发言,取得“处理一个、教育一片、警醒一方”的较好效果。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各基层党支部观看《清风北京》系列廉政警示教育片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应知应会测试。
四是拓宽举报渠道,设置18个举报箱,分别安装在各基层单位,每月月底开箱收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公开邮箱。
(五)关于对财务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1.督促财务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修订完善《房管中心内审制度》,2018年完成15个基层单位《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进行督促整改;完成两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三家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建立问题整改汇总台账,向主任办公会汇报,严格督促整改落实。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对重点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采取审计、纪委联动检查机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时整改,对于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按规定程序及时移交纪委查办。同时,将审计结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和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作为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根据房管中心实际情况,规范三公经费的使用标准。对货币资金的使用重点监督检查,强化基层单位内部控制的审批程序。
三是完善制定《房管中心现金管理制度》,细化现金使用范围、新增现金盘点步骤。同时按照《房管中心内控手册》建立预算制,编制机关年度预算,确立《2018年房屋经营管理中心经营管理计划》,经党委会同意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主任办公会每月对财务支出情况进行审议。
2.对公房管理不细不实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针对直管公房房改售房问题,要求各管房单位继续贯彻执行《关于2001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价格及有关政策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方字〔2000〕696号),加强售前售后管理。
二是加强公房管理,借助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制定《房管中心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专项整治方案》,发出严禁转租转借宣传海报2000余份,发放致住户一封信15000余封,张贴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巡查自检力度,做到发现一家、上账一家、清理一家,实现“动态清零”。
三是对旧欠房租收缴制定年度收缴计划,对长期欠缴房屋租金的承租人,下发催缴通知、律师函,对仍拒缴或置之不理的承租人提起诉讼进行追缴。
三、扛起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积极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到中心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基层单位执行“三重一大”的监督跟踪,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工作落实不打折扣。
(二)从严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遵守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规范科级干部管理,彻底扭转队伍管理宽松软问题,加大干部培养和轮岗交流力度。规范基层党支部建设,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帮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加大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力度,督促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三)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要求,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主责意识,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大管党治党力度,深化对区委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坚决整治违规违纪行为,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财务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房屋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内控管理机制,坚决堵塞各种管理漏洞,防止廉政风险的发生。
(四)认真总结经验,促进巡察成果转化
中心党委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新动力,坚决杜绝“交卷”倾向和“过关收场”行为,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规范,抓好管理,做好巡察“下半场”工作,不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工作质量,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广大干部职工坚定信念、开拓创新、团结进取、勇于担当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把房管中心各项事业稳步向前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张铁山;联系电话:63894090;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13号301室,邮编:100071;电子邮箱:dangwei63894090@126.com。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委员会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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