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乡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总体要求,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吹响“集合哨”。乡纪委、派出监察办及时吹响“监督哨”,聚焦任务落实、工作作风、权力运行等环节,把监督执纪问责融入到“吹哨报到”各关键节点,全程跟进,全程监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权力使用正确,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健全队伍,明确职责
成立由乡纪委副书记为组长的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就工作方案制定、应急保障措施、专项资金使用、执法人员配备情况以及相关宣传资料发放等事项进行全程跟进,主动监督,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稳步推进,加强督导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督促全乡各村(社区)积极发挥纪检委员的“探头”作用,及时反馈群众诉求,确保“监督哨”吹得响亮。在开展“吹哨报到”工作过程中,监督小组成员紧盯责任部门,及时了解问题进展,采取现场督办、参加会议、查阅资料、查看台账等方式,督促“吹哨报到”工作落实。
及时提醒,主动作为
加大“吹哨报到”工作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在乡党委扩大会、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区纪委区监委关于对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不力“双问责”的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教育,对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敲响警钟,严明“吹哨报到”纪律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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