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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 2019/3/21   阅读次数: 【打印】【关闭】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816日至101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112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园林绿化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局党组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具体问题,结合园林绿化局实际举一反三进行自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反馈会后,局党组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找差距,剖析根源,多次召开党组会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对于问题和差距,局党组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诿过,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个个得到整改、件件都有着落。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意见,特别是3方面1049项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细化分解,形成了整改方案和台账,明确了任务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三)注重建章立制。为防止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反复、反弹,坚持在完善各项制度上下功夫,既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制度,也注重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为制度规范,构建起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体系,确保切实用好巡察成果,以点带面,针对共性问题,推动问题整改。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党组自身建设薄弱,“四个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从加强自身建设入手,利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习研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增强班子成员的全局意识,克服本位思想,主动打破工作壁垒,从实际工作出发由绿化工作经验丰富的绿化办副主任分管林业工作,消除分管盲区。将8名调研员充实到相关业务部门,配合分管局长开展工作;三是针对移植恢复费使用不规范问题,制定完善了《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城市专业绿地占用移植和重建费用测算和使用实施方案》,明确相关责任、使用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监管到位;四是牢固树立“沾边就干,沾绿就管”的服务理念,城镇园林绿化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片区式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机制,城镇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在全市排名均得到提升;五是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区委责任清单解剖问题,制定措施,注重抓早抓小,预防为主,及时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群众性警示教育和个别谈话,注重从正反两方面引导,努力在全局范围内形成“尽职责、学先进、知敬畏”的良好氛围。

2.针对基层监管不到位,失察失管失控问题突出的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局党组严格按照《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关于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制定了《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关于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到党建工作中,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参加基层单位召开的三重一大会议,逐级签订意识形态工作安全责任书,每季度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抓好建章立制,修改完善了全局系统125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操作流程,严格责任倒查机制,强化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范了局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三是局属范围内1082万平方米彩钢板房全部拆除完毕;四是建立了《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公园房屋及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办法》,杜绝新生违法建设;五是严格执行基层请示报告制度,完善了《丰台区园林绿化局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局属公园和公共绿地有效监管,局属基层单位成立应急分队,加强巡逻检查,敏感时期和重要时间节点实行网格式管理,避免影响社会稳定和极端事件发生。六是针对天顺园林绿化工程公司遗留问题,局党组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督导整改工作,经多方协调,已经基本解决股东所提出的问题。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了利润分配方案,共有74人领取利润分红,满足了绝大多数股东诉求意愿;七是丰台绿化队2名职工在企业兼职取酬问题已纠正;八是制定了《关于园林绿化局干部职工退休后不再返聘的决定》,对返聘的4名人员完成了清退;九是制定了《丰台区园林绿化局专业绿地服务管理用房建设和使用办法》,明确了水电费用的收缴方式,从制度上解决问题。

3.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年内共调整使用基层科级干部12名,配齐配强了基层党政班子;全年34名先进青年积极申请加入党组织,发展党员9名,转正12名,全局“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已蔚然成风;二是制定《干部选拔任用三年规划》和《园林绿化局后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加强干部交流任职,选派5人到区委、区政府等重要岗位锻炼,激发干部队伍生机活力;全年向区委推荐3个党员先锋岗、3名“北京榜样·最美丰台人”、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4名优秀共产党员,全局树立12名“标兵”,在全局积极营造向上向善、心顺气足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制定《借调人员管理制度》,在任务重公务员编制严重缺少的情况下,积极进行整改,将工作按照项目进行管理,完善职责,解决混编混岗现象;四是将机要文档和保密管理工作调整到组织人事科,安排专人管理完善了机要文件借阅程序,切实履行机要保密职责和文档管理规定。

(二)关于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缺失,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部署和落实,每季度专题会定期听取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同时做好全程纪实工作;二是制定《园林绿化局“两贯彻一落实”学习教育计划》,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参加专题培训。继续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进一步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201896005平台及北京市城镇园林绿化动态管理中心平台处理绿地相关问题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提升;三是严格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必须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机关党委不定期的组织检查和通报;四是制定了《谈心谈话制度》,就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组书记与党支部书记之间,每年至少开展2次谈心谈话,将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局内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五是制定《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六是明确了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的职责权限,营造良好决策氛围,班子成员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并做好会议原始记录;七是加强基层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局外使用必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借出的车辆全部收回,明确局属房产、机械、设备局内调整借用。

2.针对党内监督缺失,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线索集体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杜绝瞒报、漏报、不报,私自处理的情况,建立健全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配套制度;二是加强警示教育,注重抓早抓小全时段开展警示教育,利用身边案例教育警示身边人,及时做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工作,切实做到落实落细,防微杜渐;三是完善防控体系,认真梳理本局发生的各种案例,利用反面教材深化警示,同时制定防范措施,切实从源头上做好防腐治腐工作;四是处级领导率先垂范,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和休假审批制度;五是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逐步完善体制机制,职工工资、单位公用经费和绿地养护经费分别纳入财政预算

3.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配齐基层单位党务工作者,完成对10个基层单位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并着力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二是制定《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党支部书记专项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支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运用“四个一”工作载体和“党员E先锋”平台及时对支部运行进行规范管理。

(三)关于在“基层单位管理混乱,存在廉政风险”方面的问题

1.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了房屋使用管理台账,制定《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公园房屋及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办法》、《丰台区园林绿化局专业绿地服务管理用房建设和使用办法》;二是修订完善《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基层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明确局属房产、机械、设备局内调整借用,局外使用必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三是加强对基层单位合法合规地使用国有资产的培训,对基层单位建筑没有房屋产权证书的,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补办相关手续。

2.针对资金监管力度不够,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丰台区生态林养护管理办法》,完善了养护资金管理制度。加大对下拨的专项资金检查力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及审计后的督促整改,督促养护单位按照生态林人均管护标准合理安排养护人员;二是督促乡镇林业站(农服中心)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对专项资金执行预算管理,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三是丰台绿化队用公款为职工缴纳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款全部退回。

3.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对原有合同进行重新审核,共审核合同69份,并对11份合同提出整改意见;二是针对合同期过长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变更;并修订了《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合同管理规定》,建立了合同审核机制。

4.针对绿化工程项目存在廉政风险问题。一是积极推动养护机制改革,2018年已对新增河道绿化养护项目执行了招投标程序2019年将对公共绿地养护全面实行对外公开招投标,严格杜绝投标人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形成良性竞争环境二是修改完善绿化队的三定方案,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范围,从根本上杜绝“绿化队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问题”;三是严格实行养护工作招标,苗木补植和采购纳入养护公司职责范畴,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责任科室依规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园林绿化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容不得半点松懈,园林绿化局党组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正视现实、直面问题、勇于担责、敢于突破。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定力。自觉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政治坚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是持续深入抓实后续整改工作。局党组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深入自查自纠,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条检查,对账销号。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着力巩固提升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对于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盯住进度、一抓到底;对于长期坚持的任务,常抓不懈、善做善成,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党组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园林绿化队伍作风整体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园林绿化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

三是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始终把党的建设置于全局工作的统领位置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特别是针对园林绿化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在部门管理、行业管理、业务管理上把好方向、抓好大事、出好思路、管好队伍,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四是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班子建设。严格落实党组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强化“分管工作独立完成、综合工作协调完成、重点工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统筹驾驭能力;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加强决策前的沟通交流,坚持开门决策和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合理和可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063240;邮政信箱: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38号,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邮编100055;电子邮箱564279135@qq.com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党组

                         20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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