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台区纪委专题部署“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慵懒散拖、监管不力等“不为”问题,解决违规行权、错误履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乱为”问题。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丰台区将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形成氛围。组织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掌握专项治理具体要求;通过组织座谈、发放问卷、网络媒体宣传等渠道发动群众监督。二是搞好自查,认真整改。做到两个覆盖,即单位全覆盖,全区所有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都要开展自查;人员全覆盖,所有承担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行政服务职责的在岗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都要开展自查。三是强化监督,直查快办。充分利用网站、政风行风热线、投诉热线等渠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通过纪检监察执纪监督、特约监察员明查暗访、第三方调查等手段进行巡查。四是查改结合,完善制度。不断落实整改任务,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和服务制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政务服务,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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