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辛店镇623名监察对象分别收到一封特殊的信,这封充满仪式感的来自镇纪委《致全镇监察对象的一封信》,题头写着每一名监察对象的名字,并告知:因所从事的工作,你已被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监察对象!
这是农村“两委”换届以后,长辛店镇纪委以“信”的形式将镇域范围内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全覆盖,信中提到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警示公职人员监督检查内容、职务违法的行为、责任追究的情形等,也对监察对象提出殷切嘱托,希望他们行使好职权、担当好职责,同时,剖析了辖区滥用职权、涉黑涉恶类典型案件,提醒党员干部们切勿覆前车之鉴。
据了解,农村地区党总支、村委会换届完成后,“两委”干部、村工作人员变动较大,长辛店镇纪委以此为契机,对全镇监察对象重新统计,确定了623名涉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此次统计涵盖镇机关公职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等,根据实际情况,镇、村聘用从事管理的人员、安全员、联防队员等涵盖在内,人员较2017年增加了45%。
在梳理统计监察对象的同时,镇纪委将这项工作与党风廉政教育相结合,创新工作思路,为每一名监察对象发放一封特殊的告知信,进一步强化行使公权力人员学习《党章》、《宪法》和《监察法》,严格要求自己守规矩、明底线、知敬畏,自觉接受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各方面的监督,习惯于在监督之下开展工作。
长辛店村党总支委员余万鹏说,“收到信后,思想这根弦绷紧了,在工作中我也时刻提醒自己是受《监察法》监督的,是有严格的纪律约束的。我也会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立足本职岗位,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更好的服务村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