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在“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中,长辛店镇出台了《长辛店镇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17年工作方案》,以“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和“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为抓手,紧盯重点项目,采取了系列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根据“两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对2017年丰台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突出“高”字提站位,突出“严”字提要求。在会上,镇党委书记王萍提出要求理解并不折不扣落实“两个专项治理”工作,在‘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凡是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坚决查处,从狠抓责任落实、问题查处、问题整改等三个关键环节,推动“两个专项治理”及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工作。
二是抓作风监督,开展预防性廉政谈话。在长辛店镇疏解整治、棚户区改造、环保督查、非京籍儿童入学等重点工作开展过程中,教育在前,预防为先,由镇纪委书记王山修与相关负责人分别进行廉政谈话,并提出了廉政要求:一是严禁出现“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二是严格按照标准、依法依规办事,防止出现“乱作为”问题;三是端正态度,吃透政策,尽心服务办事群众,防止出现“不作为”问题。纪委的全程参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清除廉政风险隐患,确保公平公正。
三是长辛店镇纪委围绕“疏解整治促提升”中的具体情况开展有效监督,其中棚户区改造是监督重点,征地拆迁涉及环节多、人员多,又直接和项目、资金打交道,容易产生腐败行为。为提高工程人员的廉洁意识,我们坚持廉政提醒先行,采取全程监督,检查棚改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行为,是否存在充当“保护伞”、说情打招呼、从中谋利、内外勾结、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等。
“两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长辛店镇纪委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计开展警示谈话3人次、提醒谈话7人次、廉政谈话5人次,办结案件7件。通过“四种形态”的有效运用,警醒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有效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推动“疏解整治促提升”等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