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社区工作人员,在为老百姓办事的过程中,一定要严以律己,热情服务,为首都文明示范区创建加油添彩!”在刚刚结束的卢沟桥街道保利益丰社区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会上,一名社区工作人员这样表态。

近日,卢沟桥街道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中对机关和社区干部的纪律要求》。从思想政治、工作行为、遵守纪律等方面为辖区干部列出“纪律清单”。文件发布伊始,在卢沟桥街道机关科室和37个社区中产生了强烈反响。各部门、各社区纷纷行动起来,以当前的创建活动为契机,通过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对照纪律要求查找工作漏洞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为辖区党员干部戴上严格自律、清正廉洁的“紧箍咒”。
《关于在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中对机关和社区干部的纪律要求》分为三部分共10条。旨在提升辖区党员干部对争创首都文明示范区这一重点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全面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安排,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办事公开等各种工作制度,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庸、懒、散、拖” 现象,自觉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秉公办事。

街道纪工委以“作风形象展示活动”为契机,成立7个专项督查组,重点督查科室和社区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服务质量和服务流程,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工作作风等内容。同时,加大对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规范社区党员干部行为,畅通举报监督渠道,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力度。对街道制定的“机关领导包片、一带一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楼门”制度开展不定期抽查,确保“纪律清单”取得实效。
下一步,街道纪工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在创建首都文明示范区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的干部进行处理。对因违规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予以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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