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7月15日,南苑街道召开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工作,街道全体纪工委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2016年新提拔科级干部和12个社区党委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上总结了南苑街道2016年来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情况,通报了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人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同时对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向社区延伸作了部署,要求社区党委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其他工作人员之间,要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随时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宗旨,避免犯错。把运用“四种形态”作为社区党委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推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
“以前一直以为‘四种形态’只是对纪检监察部门从严执纪的要求,通过这次会议的学习了解才知道‘四种形态’也是对我们基层党委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提出的要求,以后在工作中一定会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确保把运用‘四种形态’覆盖到每一名党员身上,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推进社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会后一名社区党委书记这样说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