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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卢沟桥乡党委召开党委会,传达了丰台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即《关于对卢沟桥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和《中共丰台区纪委关于李春岭、张金方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案件的通报》(丰纪发〔2016〕4号)。
会后,纪委向基层传达了会议精神,针对《反馈意见》提出三点措施:首先,2016年所有基层党组织要深化对两个责任的认识,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履行两个责任,将两个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乡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基层各单位每个班子成员要针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列出个性化责任清单,并列入全年考核。其次,要求乡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基层各单位班子成员认真组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此为鉴,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带头讲规矩、守纪律,要对通报的案件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要把“四种形态”贯穿到全年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始终,要形成常态,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的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同时乡纪委要对“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检查。第三,各级班子要高度重视党中央新修订的《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法规条文,学习要突出特点,要有针对性。
2016年,卢沟桥乡纪委将加大对作风建设的检查力度,将“四种形态”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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