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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党员吴某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篇文章,并发表评论,大肆抨击、公然否定“一国两制”,这种行为因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而受到纪律处理。根据东铁匠营街道纪工委在社区开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活动的工作安排,结合这一案例,12月24日下午,东铁匠营街道横七条路第一社区开展了以“党员干部的‘朋友圈’该怎么发?”为主题的专题讨论。

社区“两委一站”全体工作人员结合自己使用微信朋友圈的体会以及对新《条例》的理解进行了认真讨论。社区纪检委员霍文革从纪律角度发表了她的观点:“新《条例》中明确把‘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作为违纪行为。那么,对于在‘朋友圈’发表此种言论如何定性的问题,吴某的案例,给出了答案,很显然属于违纪行为。”随后,社区党委宣传委员从如何鉴别“朋友圈”中的文章观点是否与中央大政方针有所背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讨论中,全体工作人员一致认为,党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一经出台,党员干部就应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一名党员,在“朋友圈”中进行转发和评论时要牢记党员身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可逾越红线。

讨论最后,社区党委书记郭京进行了总结性发言,并强调,全体工作人员在公开场合发表观点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可逾越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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