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1日,按照北京市纪委工作安排,丰台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翟光红,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蒋加强,围绕“强化责任追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专题,与北京大学新疆和田地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养研修班学员们进行了工作交流。
近几年,在首都深入开展对口援疆工作的大背景下,丰台区与和田地区交流日益密切,两地先后互派干部挂职锻炼,这次交流活动促进了两地纪检监察干部之间相互了解、相互学习。
翟光红首先向学员们简要介绍了丰台区情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本情况。近年来,在市纪委和区委领导下,丰台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党风政风行风明显好转,腐败蔓延势头有所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丰台区纪委监察局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纪检监察组织、北京市先进纪检监察组织。2014年,在全市考核中,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案件查办两个第一名。
翟光红从确责、示责、履责、考责和问责五个环节介绍了丰台区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主要作法。他说,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丰台区以确责为基础,示责为手段、履责为重点、考责为抓手、问责为保障,形成既有利于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又有利于基层具体实践操作的“两个责任”管理体系,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
翟光红重点介绍了丰台区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情况。丰台区建立“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8种责任追究的情形,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出现问责情形的单位,既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丰富问责方式,把约谈责任人、向单位发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点名通报、行政问责、立案查处作为问责的手段。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严重失职严肃问责,绝不养痈贻患、放任自流。
最后,和田地区纪委领导也向我们介绍了该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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