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电子监察平台视频监控系统于2014年12月底正式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已稳定运行近5个月,在监督全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作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1-2月,区电子监察中心利用电子监察平台视频监控系统,对全区各单位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在抽查中,发现问题91个,经电子监察中心初步核实后,向各相关单位发送《丰台区行政服务大厅违规行为督办单》49份。各单位再次核查后,确认36起违规违纪行为。各单位对违规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组织窗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丰台区关于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规定》(丰纪发〔2014〕11号),其中有两个单位追究了行政服务大厅主管领导的责任。
3-4月份,经检查发现,各单位行政服务大厅作风建设得到好转,共发现问题10个。较前2个月相比,发现问题数量明显下降。
十八大以后,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明确提出“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经过调研和考察,结合丰台区实际情况,区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加快行政电子监察平台建设。电子监察平台围绕创新执纪监督方式进行设计,努力将事后监督为主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将行政活动由内部操作转变为公开运行,促进政务公开;将软约束转变为硬约束,发挥电子监察的刚性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视频监控系统是电子监察平台十个子系统之一,用于监督全区行政服务大厅作风建设。
下一步,电子监察中心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形成对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作风建设的长效监督机制,落实监督执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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