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上午,丰台区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
上午9时,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李军和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胡春溪先后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委书记郭金龙在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及中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并对2015年丰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提出了要求。
李军在讲话中指出,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坚定严惩腐败的决心和信心,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和北京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使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更加细致、具体、规范,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要持续不断纠正“四风”,用刚性的纪律和制度约束,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各种腐败案件,形成持续有力的震慑作用,让群众实实在在的感受到反腐败工作的实效。要落实好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李军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纪委、北京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丰台实际,谋划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将中央纪委全会和北京市纪委全会精神真正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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