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丰台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召开。会议总结了2015年丰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2016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牢固树立两个意识
无论是区委书记杨艺文的讲话,还是全会工作报告,对纪律的要求和部署都是重中之重。尤其是在长达15页的工作报告中,纪律一词出现62次,成为当之无愧的第一高频词汇。
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明党的纪律,遵守政治规矩是2016年丰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
依托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开展常态化、持续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引领全区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和红线意识。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这两部党内法规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成为党内培训的必修课。
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中央和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突出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将维护党的组织纪律摆在突出位置。坚决纠正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规定,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等行为。以严明的组织纪律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制定与纪律处分相适应的组织处理办法,维护纪律权威。
追究与延伸并重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体现。作为落实主体责任最为具体的实践者,各级党委、党组织是“守土有责”的重要一关,直接决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事业的成败。夯实从严治党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是全面推进2016年丰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
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常态化,抓紧建立工作落实机制、定期报告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和述责述廉机制。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下级党组织要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报告运用“四种形态”情况,处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向区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要把压力传导到基层,不能上面九尺浪,下面纹丝不动。”区委书记杨艺文说。
丰台区的农村、社区、科队站所,要着力开展“三清一查”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厘清责任,建立个性化责任清单;区委组织部、区纪委要全面摸清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纪检委员配备情况,规范工作行为;各基层党组织要逐一缕清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切实做到制度执行到位,信息全部公开。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要对基层党组织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全会工作报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党的形象,“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严肃追究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加强问责常态机制建设,规范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的适用情形和程序,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今年发生系统性腐败案件、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案件,一律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是纪律审查重点
2015年,丰台区纪委转变执纪理念和方式,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了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敢腐的氛围基本形成。
2016年,丰台区纪委将在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的基础上,突出纪律审查的特点和重点,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
“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乡镇党委、街道工委的作用很关键。”区纪委新闻发言人说。
乡镇党委、街道工委要旗帜鲜明的支持纪委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要把治理“小官贪腐”、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作为重要任务,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处罚,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欠款问题;坚决查处挪用、套取公共财政资金、集体资金的问题;严肃查处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中的腐败问题。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重点督办、快办快结。
同时,要持续正风肃纪,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继续紧盯重要节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开展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相关制度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新表现。继续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畅通监督渠道,发动群众和舆论力量,创新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打造“清风颂”文化品牌。深入开展“传承家规家训、培育廉洁家风”家庭助廉活动。在网站、微博、微信上办好“崇廉尚德”专栏,将“好规矩”典型故事编成微短剧,使“廉洁丰台”的理念进一步树立、品牌进一步形成。
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2009年,丰台区成立三个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全区38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多年来,联合派驻的工作模式成为丰台区纪委执纪监督问责的一种重要形式。
在丰台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区委书记杨艺文提出了“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李军对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改革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了部署。
2016年,丰台区将采取单独派驻和联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向区级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派驻纪检组织由区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统一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提高监督实效,派驻纪检组织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敢于监督,善于发现,及时提醒诫勉。要守住派驻职责不发散,加强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沟通交流。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以失职、渎职论处。突出对严重违纪问题的立案查处工作,对确实存在违纪问题而多年没有开展立案审查的,严格追究监督责任。
同时,进一步推进纪律审查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责定位。规范线索的受理和办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工作。完善重要线索管理办法,加大线索下管一级力度,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做好纪委换届工作,优化纪委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大力培育“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探索打造一体化的“数字纪检”系统,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对违规私存案件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一律以违反政治纪律论处,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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