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丰台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2月10日至11日举行。

丰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李军代表丰台区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2月10日至11日,中共丰台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2014年丰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2015年主要任务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首先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胡春溪传达了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区纪委副书记王和友通报了2012年以来丰台区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情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李军代表区纪委常委会作了题为《严明党的纪律 坚守责任担当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2014年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领导下,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党风政风行风明显好转,腐败蔓延势头有所遏制。
会议指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作用,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是2014年丰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的重要保障。
会议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纪委、市纪委和区委部署,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保持政治定力,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议强调,要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严肃责任追究,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严防“四风”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纪律审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严抓自身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等五个方面入手,全面推进2015年丰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区委书记杨艺文出席会议并强调了五点意见。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重要位置,要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要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二是教育和制度相结合,把事前预防工作做实做细做出实效。创新教育形式,使廉政观念内化于心。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征地拆迁监管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是严格监督执纪,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必须坚持严字当头,严格执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始终保持高压反腐的有力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要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四是落实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率先垂范,以上率下,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要明确责任内容,让领导干部知道责任是什么;强化问责追究,让领导干部知晓不履行责任会怎么样。五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提高监督执纪实效的有力举措。今年要突出重点,巩固成果,先行先试,推动体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要注重协调联动,拓展改革成果,坚持创新思维,加强自身建设。
区纪委宣传部通过“廉洁丰台”微博对全会进行了全程图文直播,进一步扩大了区纪委全会的影响力,展示了丰台区坚决惩治腐败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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