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丰台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丰群组发〔2014〕14号)有关要求,自2014年7月28日至8月31日,集中开展基层干部豪华装修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通过专项整治,全区基层干部中存在的配置高档办公家具、豪华装修办公用房、摆放高档非办公用品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坚决遏制和纠正基层干部中存在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二、整治范围
区政府各委办局和街道、乡镇所属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社区干部和村三套班子成员的办公用房。
三、整治内容
主要整治全区基层干部配置高档办公家具,豪华装修办公用房,以及在办公室内摆放豪华观赏鱼缸、茶海等娱乐休闲设备,安装摆设跑步机等大型健身运动器材,摆放封建迷信物品等各类与办公环境不相适宜、与工作无关的非办公用品的问题。
四、工作方式
第一阶段:实地查看,建立台账(7月28日至8月11日)
全区各委办局和街乡镇要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基层单位干部的办公用房进行现场检查,登记汇总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第二阶段:立行立改,建章立制(8月11日至8月25日)
各委办局和街乡镇的党(工)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查找、整改问题,对于基层干部配置的高档办公家具,要予以妥善处理;对于办公室内摆放的豪华观赏鱼缸、茶海等非办公用品,要立即督促整改;对于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问题,要根据本系统、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规范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装修标准和办公家具的配置标准,坚决杜绝以后再出现基层单位干部配置高档办公家具、豪华装修办公用房等问题。今后各基层单位装修办公用房,需报上级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阶段:查处问题,通报问责(8月25日至8月31日)
区纪委监察局将与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基层单位干部的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将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其上级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并通过丰台纪检监察网曝光台公开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党(工)委、党组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单位要明确具体业务科室负责此项工作,按照专项整治目标、范围、内容、工作方式以及有关要求,抓好本部门、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治理基层单位干部豪华办公用房等突出问题,并于8月25日前将《基层单位干部豪华装修办公用房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区纪委监察局,各乡镇同时将统计表报送至区委农工委。
(三)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积极采取明察暗访等措施,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拒不执行整改或无故拖延整改的,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要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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