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市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研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前期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基础上,中心组成员和部分厅部室负责人进行交流发言。
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四个意识”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对于引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凝心聚力,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不断增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条例》的关键在于执行,要落实好中央纪委和市委关于学习贯彻的通知要求,逐条逐句学习掌握好核心要义,推动严格执行。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刘振刚同志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条例》的政治立意,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突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性和根本性。二要深刻领会《条例》的与时俱进精神,深刻认识条例修改中体现的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三要牢牢把握《条例》的两个鲜明导向,既要把握政治导向蕴涵的理念和价值,又要把握行为规则导向规范的执纪尺度,做到逻辑贯穿,细抠条文,在精准、精细上做足、做好。四要严格依据《条例》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从违纪行为的构成要素上去把握,在精准定性量纪、精准分析研判上下功夫,提升专业能力。五要对标对表《条例》完善制度,根据修订的条款内容,进一步完善执纪工作体系,修订现有工作规范,使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的一切行为都在党的纪律规范之下。(文/李卫 责编/郭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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