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台区纪委区监委针对“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召开专门会议对15家牵头单位负责人集中进行“提醒谈话”。
会上,区发改委对全区“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整体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区经信委、区综治办、区商务委、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大红门疏解办6家牵头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内容、任务目标汇报了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正斌对进一步落实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提出了三点纪律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坚决杜绝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来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行为;坚决杜绝不思进取、不敢担当、不抓落实、不接地气的问题,确保中央、市委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好市委市政府要求。要在9月底之前按期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对于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或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严肃问责。各牵头单位党委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要定期与市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对好表,加强与街道乡镇的沟通协作,及时开展监督检查,把压力层层传导到社区村和科队站所。
三要严明纪律和规矩,确保廉洁高效。在诸如旧村改造建设、“一绿”城市化试点、“二绿”城乡一体化等一些征地拆迁工作中,要警惕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失职渎职、吃拿卡要、贪污受贿、截留挤占、骗取拆迁补偿等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各牵头单位一旦发现“懒政怠政不作为,违规违法乱作为,滥用职权胡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到区纪委区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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