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监察委员会自2017年4月18日成立以来,经过两个多月的融合和实践,组织机构设置科学,人员岗位职责明晰,干部团结思想稳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实现了“物理融合”向“化学融合”转变,为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增添了巨大的能量。
明要求,促进工作融合。区纪委区监委领导班子一直鼓励各部室干部要将各自积累的工作经验带到新的机构中来,同时给予各部室负责人充分的发挥空间,加强部门内部的工作融合,鼓励大家以实干促磨合,以沟通促了解,以学习促提升。区纪委区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发扬以往的良好作风,每天坚持“早会制度”,该室负责人每天早晨利用20分钟左右的时间集中全室人员,学习党纪党规,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当天工作。这一做法在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各部门进行了推广。
重活动,体现思想融合。通过集中政治培训、岗位业务练兵、实地拓展训练等方式,让干部迅速相识,彼此增进了解,为扎实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机关第四党支部自监察委成立以来,每周五固定开展“悦读汇”读书交流活动,干部之间敞开心扉,将个人的感受和体会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寻找共鸣,获取知识;发挥机关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机关足球队、羽毛球队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在锻炼身体的同时,让快乐和信任成为干部之间交流的纽带,进一步构建和谐、向上、健康、争先的良好机关文化氛围。
建制度,推动深度融合。为切实有效地开展业务工作,规范和统一办案流程与标准,实现部门间深度融合形成合力,丰台区纪委区监委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丰台区纪委区监委协查协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丰台区纪委区监委监督执纪常用文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丰台区纪委区监委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等多部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业务流程、规范文书使用、明确审批程序、规范履行报告等,为规范监督执纪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