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9日,中共丰台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双拥大厦召开。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丰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

本次全会应到委员29人,实到29人。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李正斌、王和友、翟光红、董明月、鲍书田、李振、云强、刘金鹏、蒋加强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选举李正斌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选举王和友、翟光红、董明月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并经中国共产党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李正斌代表新一届纪委讲三点要求。一是要坚持政治品格,做对党忠诚的模范。要坚持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党的历史和经典著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熟记党章党规党纪,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保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以实际行动做维护党纪的忠诚卫士。二是要筑牢立身之本,做个人干净的模范。要始终以更严的纪律约束纪检监察干部,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我们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做到的,委局机关就要先做到。区纪委各位委员都要从自身做起,珍惜荣誉,珍惜岗位,带头遵规守纪,始终保持清廉本色。区纪委常委会成员更要严格要求自己,深怀敬畏之心,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经受住各种考验,始终做到秉公执纪、依纪办事。三是要履行职责使命,做敢于担当的模范。要把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把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作为重要职责,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全面推进执纪审查、监督问责、派驻机构建设和监察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要坚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把责任意识、任务意识、质量意识、创新意识、效率意识贯穿工作始终。要继承好传统、好作风,抓好常委会班子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奋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为丰台建设现代化国际化首都中心城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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