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8名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到委局述责述廉,标志着2015年度全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正式启动。丰台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听取汇报。
为检验基层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成效,回顾和检验基层干部尽责守廉情况,自2013年起,丰台区纪委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年度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目前已成为一种常态。
今年,区纪委选取24名街道乡镇、区属委办局、检法两院、双管单位和区属企业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分成3个小组,由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带队听取汇报。汇报情况将作为下一步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考核和考察评价的重要参考。
丰台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已连续开展3年,为避免“念总结、走过场”思想出现,此次述责述廉工作新燃“增、扩、评”三味真火,考验基层干部年度真实业绩和本领。一是增加委局参会领导数量,变“书记听”为“书记带队听”,每组增加2名委局领导班子成员、3名综合业务室、部、中心负责人和2名科级干部听取汇报,让委局各层级干部知晓、掌握基层组织全年工作情况,发现基层工作亮点,了解基层干部困惑,找准下一阶段基层工作部署发力点;二是扩大汇报干部范围,每组汇报人员来自街道乡镇、区属委办局、事业单位、双管单位和区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在人员范围上,实现了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全覆盖,在汇报内容上,实现了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覆盖;三是引入领导现场评议环节,基层干部述责述廉过程中,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室部中心负责人随时打断汇报提出疑问,汇报干部现场解答,考验干部真知、真解、真虑和真悟,述责述廉完成后,由区纪委领导依据汇报内容和提出的工作困惑,做出综合评价和个性化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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