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丰台区纪委对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进行完善,使中心组学习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一是建立学习组织制度,强化责任保障。中心组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纪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并确立“一把手”抓学习的领导责任制。同时,按照要求配备学习秘书,做好学习保障工作。
二是建立集中研讨制度,强化学习实效性。中心组成员坚持做到每月集中学习1至2次,每季度集中研讨1次。
三是建立个人自学制度,强化学习自觉性。在认真搞好集中学习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安排时间自学,做好个人学习笔记,每个成员每年至少研读1本理论书籍,结合分管领域撰写1篇学习体会文章。
四是建立学习交流制度,强化成果最大化。通过学习情况汇报会、中心组学习现场会等形式,互相交流心得体会。要求每位成员作1次中心发言,主要领导为党员干部上1次理论辅导课。
五是建立学习宣传制度,强化学习示范性。集中学习后,学习秘书要通过信息等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学习情况,示范带动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并学以致用。
六是建立学习档案制度,强化管理规范化。把中心组学习计划、集中学习考勤登记、学习记录、中心发言稿、学习情况综述、个人调研文章等,进行整理归档,统一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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