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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丰台区教委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收费、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问题检查整改自查自纠工作。
丰台区教委采取学校幼儿园自查,教委抽查的方式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于8月19日至8月22日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自查率达到100%。在自查的基础上,区教委组织相关科室人员组成了检查小组对部分学校幼儿园进行了抽查。检查小组于8月25日至9月2日对30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检查。检查形式包括:听校长、园长汇报收费工作情况;检查学校财务账簿、票据;查看公示栏。本次教育收费检查重点主要是2014年高中是否继续招收择校生情况、幼儿园代收费情况、公办中小学补课办班情况、收费公示栏情况等。
从检查结果来看,各高中校严格执行市教委2014年不准招收择校生的政策,未发现学校招收了择校生。财务帐记录比较清楚、规范,垫付票据符合要求。未发现违规招生收费或变相收费行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学校教育收费公示栏没有按照实际收费项目公示;二是个别学校、幼儿园收取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费未走学校帐,采取了即收即付的形式。对于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学校进行整改。
下一步,丰台区教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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