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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沟桥乡规范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信息时间: 2014/8/13   阅读次数: 【打印】【关闭】

 丰台区卢沟桥乡从四个方面规范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卢沟桥乡在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按照区纪委《关于开展基层干部豪华装修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出台了《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办公用房。一是农村基层干部办公用房面积原则不超过30平米,装修应遵循简朴庄重、经济适用原则;二是办公用房的地面、内墙面和天棚等应采用普通装修,照明应采用国产普通节能灯具;三是办公用房的装修需提前报备审核后予以实施;四是办公用房内的物品配置应以满足基本的办公需要为主,不得配置高档办公家具,不得摆放豪华观赏鱼缸、茶海、奇石、盆景等娱乐休闲设备,不得安装摆设跑步机等大型健身运动器材,不得摆放封建迷信物品等各类与办公环境不相适应、与工作无关的非办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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