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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委规范教育系统办公用房


【信息时间: 2014/8/13   阅读次数: 【打印】【关闭】

 丰台区教委从三个方面规范教育系统办公用房。近日,丰台区教委认真落实区纪委《关于开展基层干部豪华装修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从三个方面规范教育系统办公用房。一是占用教室、会议室为办公用房的,一律腾退;二是办公用房内的物品配置应以满足基本的教育教学需要为主,不得配置高档办公家具;三是基层单位办公用房的装修需提前报区教委报备审核后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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