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丰台体育中心副主任兼物业部经理钱志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2017年间,钱志勇在任职期间,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多次驾驶丰台体育中心公务用车,办理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个人事项,包括来往固安、易县、西陵、昌平等地游玩、扫墓等。2018年4月3日,丰台区纪委给予钱志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北京小学丰台万年花城分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刘显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2017年1月至12月,刘显洋在任职期间,利用主管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多次驾驶该校公务用车办理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个人事项。2018年3月6日,丰台区纪委给予刘显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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