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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南苑乡新宫村党总支书记赵胜利被移送公安机关


【信息时间: 2014/9/9   阅读次数: 【打印】【关闭】

 近日,丰台区纪委在“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中,依法查处了丰台区南苑乡新宫村党总支书记赵胜利受贿案。

 丰台区南苑乡新宫村党总支书记赵胜利,在担任北京新宫电力工程施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牟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贿赂。该行为已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开除赵胜利党籍,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其他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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