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0日,长辛店镇召开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大会,标志着长辛店镇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步入一个新的阶段,为确保按照程序做到阳光腾退,避免出现廉政风险,长辛店镇通过“三个先行”,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
纪律规定先行。长辛店镇专门下发了《长辛店镇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指挥部机构设置方案》及《长辛店镇宅基地腾退补偿安置指导意见》,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指挥部,长辛店镇党委高度重视,要求相关人员承担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强化监督先行。镇纪委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全程监督。重点对宅基地和非宅腾退工作进行监督,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及时汇总意见、建议,并上报指挥部。如遇重大事项,报请上级组织机构依法公开处理。
包村责任先行。明确镇政府、村委会协调单位职责分工,镇领导班子成员明确责任村,共成立7个分指挥部,分别全面负责各村棚改项目的协调及落实工作,监督责任村依法依规完成腾退工作。
会后长辛店镇新农办刘主任说道:“长辛店镇9个行政村中,除一个规划保留村不纳入棚改范围内,其余8各村有6个村纳入市级棚改项目,2个村纳入区级棚改项目,涉及被腾退人口约2万人,腾退宅基地约6000宗,腾退面积约700万平方米,建设村民回迁房面积约130万平方米。在长辛店镇棚改工作中,纪委的监督非常重要,通过‘三个先行’确保棚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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