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执行纪律的能力,杜绝党纪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发生,5月8日,丰台区纪委监委组织全区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21个乡镇街道和6个公检法及各双管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共43人召开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检查暨对上次专项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部署会,启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会上,区纪委监委传达了此次专项检查和“回头看”的范围和内容,针对纪律处分决定宣布和归档、职务职级和工资保险等待遇调整、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评级、处分执行和违纪所得处理是否规范、纪检监察建议事项是否有效落实等关键环节,不仅对过去的一年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办理的204件党纪政务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也对有关单位三年以来纪律处分执行中的28个问题和整改纠治情况进行“回头看”。
会议要求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格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对照要求落实检查工作,做到排摸全覆盖、无死角,发现问题即知即改,对监督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复查复检,确保纪律处分决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同时,充分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警示教育作用,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作为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量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探索建立纪律处分决定执行长效机制。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是否执行到位,体现了党的纪律和规矩在工作中落实得怎么样。纪检监察组织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保持灵敏‘嗅觉’,见缝插针常提醒,织密监督网络,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纪律处分决定,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复产复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正斌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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