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委在第二轮巡察中充分运用“听、谈、查、访、评”方式,提高巡察效率,保证巡察质量。
一是用心“听”。通过听取专题汇报会和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党委(组)会、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会等相关会议,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情况;二是详细“谈”。既注重和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谈话,还与“两代表一委员”和重点关注问题涉及人员进行谈话,并根据需要进行多次约谈,全方位多角度了解被巡察单位和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重点“查”。通过查阅被巡察单位账务账目、文件资料、人事档案和会议记录等,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在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资金管理、“三重一大”事项和民主决策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四是随机“访”。采取不定时、不定路线和不定人员的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机关及下属单位、被服务对象进行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五是干群“评”。通过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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