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丰台区纪委、区监委组成八个明察暗访组,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市场,严查“四风”问题。
节前,区纪委、区监委下发《关于“五一”、端午节期间严明纪律的通知》,重申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公款宴请进入食堂、旅游和以各种名义相互走访、送礼等“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号召全区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认真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区纪委、区监委在官方网站开通“四风”问题举报专栏,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
节日期间,区纪委、区监委派出8个明察暗访组,对区属各单位围绕公款宴请进入食堂、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节礼等问题进行明查暗访。
暗访按照不定时,不定向,不提前通知,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原则进行。通过现场看、听、问、拍照、摄像、录音等方式,深入相关场所进行暗访。
明查主要检查财政、税务数据库平台,高档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农家乐公款吃喝情况,礼品、水果、烟酒等节礼销售大的商场、超市、服装批发市场、经销部近期票据及部分电子商务后台系统的销售数据、单位公车封存等情况。
区纪委、区监委对明察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安排相关部门对问题线索进行进一步核查。对于查实的问题,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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