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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区纪委与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国资委联合举办了一场“零距离”的警示教育课。邀请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电力科学研究院等10家辖区内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区国有企业、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近300人,在丰台区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过程,并由主审法官现场释法说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本次旁听选取的案件是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水利部下属的某国有企业原负责人涉嫌贪污受贿一案。该案中,被告人崔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段,为部门领导报销其个人消费;并在水利项目的招投标中收受贿赂,为个别企业提供便利。其犯罪手段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性特点,对于警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督促依法履职具有重要意义。
庭审后,主审法官与旁听人员开展现场互动交流,结合案情深入分析,重点就不同涉案数额的定罪量刑进行了讲解,并解答现场提问,提出犯罪预防建议。参加庭审旁听的领导和干部感触颇深,大家普遍认为旁听庭审是一次“现身说法”,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大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廉洁从业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慎用手中权力,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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