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测试系统在丰台正式投入使用
11月15日下午,长辛店街道的6名预提科级干部在参加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的时候,用上了北京市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测试系统。至此,历经6年,近500名预提处级干部使用过的丰台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党纪法规测试系统正式“下课”。
今年,丰台区纪委按照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在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2009年制定下发的的廉政知识测试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于10月底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联合发文的形式下发了《丰台区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规定》。修订的《丰台区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规定》共设条款13项。对测试工作依据、目标、对象、内容、时间、形式以及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测试对象范围由新任处级干部扩大至参加处级后备干部选拔的人员,并规定处级后备干部人员的测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测试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不列为处级后备干部。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科级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在规定中进行了明确。测试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廉政评价体系。
2009年,丰台区纪委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制定了《丰台区初任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党纪法规考试规定(试行)》(丰纪发〔2009〕16号),并于当年9月1日在全区正式实施。为将廉政知识测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区纪委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建立了包括600余道试题的试题库,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组织编印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党纪法规选编》,作为考试大纲和参考资料,发到各单位后备干部的手中。考试成绩纳入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评价体系,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使用。
经过5年的探索和实践,丰台区纪委完成了493名初任处级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工作。通过率达到100%。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丰台区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规定》实施后,为进一步推进测试工作有序开展,丰台区纪委正安排专人着手制作廉政知识测试系统操作手册。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详细讲述操作方法、步骤和问题解决办法。并在丰台纪检监察网对外公布,方便全区各单位学习和查询。同时,将重点围绕廉政知识测试规定涉及33部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谋划下一阶段廉政教育和培训工作,断提升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学习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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