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丰台区青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原队长宋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至2018年下半年,宋辉在担任原卢沟桥乡城管队队长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宴请,多次收受该公司赠送的熟食、月饼、水果等礼品。宋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北京市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丽泽中学总务处原主任兼财务主管苏建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2年3月至2023年5月,苏建民在担任北京市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丽泽中学总务处主任兼财务主管,分管学校总务后勤工作期间,多次收受该学校维修耗材服务供应商给予的购物卡价值共计人民币3900元、微信转账共计人民币2700元,用于个人消费。苏建民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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