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丰台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丰群组发〔2014〕14号)有关要求,自2014年7月28日至8月20日,集中开展“吃拿卡要、办事不公、违规收受礼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通过专项整治,“吃拿卡要、办事不公、违规收受礼品”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党风政风得到进一步好转。
二、整治范围
全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利用工作职权吃拿卡要;执法监管中作风粗暴、滥用职权;项目审批私设条件,谋取私利;搞暗箱操作、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力寻租。
(二)办事不公,在征地拆迁、廉租房分配、低保办理等方面优亲厚友、厚己薄人,不能一碗水端平。
(三)违规接受礼品、礼金、购物卡、土特产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
四、工作方式
(一)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深入查找本单位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办事不公、违规收受礼品”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开展整改纠治。要建立整治台账,分析原因、及时纠正。对今年自查发现的问题,于8月15日17:00前将电子版送区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和预防腐败室。
(二)加强监督检查。区纪委监察局通过作风建设专项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处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将在全区进行通报。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区纪委监察局将严肃查处,并通过丰台纪检监察网曝光台曝光。对屡次发生严重问题、改进不明显的单位,将区分“两个责任”对相关领导干部实施问责。
(三)健全完善制度。各单位要对通报曝光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复,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丰台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制要求,认真履行专项整治的主体职责,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目标、范围、内容、步骤以及时间安排等,抓好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管部门必须管作风”、“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吃拿卡要、办事不公、违规收受礼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区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三)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积极采取明察暗访等措施,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执纪,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查核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组织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甚至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出,要依纪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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