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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收送礼品上“犯二”


【信息时间: 2014/9/8   阅读次数: 【打印】【关闭】

 随着中央纪委反“四风”的持续开展,明面上的实物礼品基本销声匿迹,但在新媒体环境下,呈现电子化、信息化、隐蔽化的趋势。江西一位供货商告诉记者,他找朋友制作了二维码印在提货券上。用微信“扫一扫”这个二维码,就会进入购物通道,接下来只需填写二维码下的一串数字,输入送货地址、联系方式,3至5个工作日就可送货上门。整个过程,送礼者与收礼者之间根本不需要直接接触,只需要通过快递就可完成交易。

 从“实物送礼”到“电子送礼”,扫一扫“二维码”就可以收礼,可以说收送礼品的方式已经进入“2.0时代”。但是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在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问题的认识和行动上,不能随之进入“2.0时代”。这不是一个“升级版”后收送礼品是否安全的问题,是一个如何对待中央要求、执行纪律的政治问题。如果在这个事情上还心存侥幸,顶风而上,傻乎乎地自以为是,那就真有点俚语所说的“犯二”了。

 好不容易熬到领导岗位上,付出的努力和心血不言自明,就为一盒月饼、一瓶酒、一箱水果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太不值得了,这不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是什么?不是“犯二”是什么?

 歪风犹如白骨精,万变不离其宗,终究逃不过党和人民的火眼金睛。“四风”问题和腐败是孪生兄弟,在对待公款送礼这个问题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容有丝毫大意和马虎,必须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瞪大眼睛、拉长耳朵,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肃查处那些把中央要求当纸老虎、耳旁风,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持续增强震慑力。

作者:鲁生
来源:中国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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