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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廉之星——王玉海


【信息时间: 2014-6-16   阅读次数: 【打印】【关闭】


王玉海,男,49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8110月参加工作,现任丰台公安分局法制处党支部书记、处长。该同志多年来坚持以积极的工作姿态、忘我的工作精神、昂扬的工作斗志,全面提升分局的法制工作水平,分局法制工作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他始终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道德情操和品格修养;他德才兼备,敬业奉献,勤政高效,埋头苦干,在党员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他敢于创新,善于攻坚,工作效率高,是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业务能手;他廉洁从政,廉洁奉公,公道正派,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他把党和人民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和法制处整体工作的标准,以“执法零差错,工作零投诉,队伍零违纪”作为自己从警和抓好队伍建设的工作标准,在推动本单位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他担任处长以来,分局法制工作得到了市局法制系统、分局党委以及广大基层办案单位的高度肯定,法制处年年都被市局评为优秀单位;被丰台区委授予“优秀党支部”;2012年度荣立集体二等功。王玉海本人201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1年、2012年分别获嘉奖一次,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一、以自身清廉行为带出廉政建设队伍

法制处是分局的执法监督职能部门,王玉海同志深知法制处处长的言行举止对法制队伍建设的重要影响。他始终以自身的言行举止为广大民警做出榜样,做到为党为民掌好权、用好权。他始终坚持依法办事,自觉抵制各种腐蚀、拉拢、诱惑,对求情者,不管是亲戚、朋友,他都依法审批案件,绝不徇私枉法。他常常讲:如果为了私情而违反原则,我就是一个不合格的人民警察,如果要我违背原则,我宁可不做这个领导。在担任分局纪委副书记、派出所政委、预审大队大队长、法制处处长期间,时刻注意从严要求自己,慎行慎为,面对工作中大量的说情、打听案件消息等情况,不管是上级领导还是亲朋好友,他绝不讲情面,一律回绝,从不办人情案,从不接受任何吃请、送礼。他业余喜欢的只是看书,从不涉足营业性娱乐场所,接触他的人都认为他是“铁板一块”,不喜好私情交往。他始终做到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廉洁自律“六条规定”和公安部“五条禁令”,能够严格按照廉洁自律的要求约束自己,廉洁从政,磊落做人,并注意管好自己的亲属子女和身边人员。多年来,该同志从未有过群众投诉,多次被分局评为廉政先进个人。在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中,他不以“好好先生”自居,坚持从严管理,认真履职。一是结合法制处个别民警为民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组织开展“重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进一步了增强广大民警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二是结合公安队伍中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经常开展廉政执法的教育;三是廉洁自律,模范带头,以自己的良好作风影响和带动单位的清正廉洁风气,几年来,法制处从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二、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努力开创法制工作建设新局面。

该同志认真履行一把手职责,坚持集体领导,不搞一言堂,团结带领一班人齐心协力,干好工作。他认真研究新时期、新形势下公安队伍和法制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一是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牵头组织开展了第二战场工作及涉及全局维稳、专项战役等中心工作,分局打击处理数量连续4年突破万人大关,确保了国庆60周年、全国“两会”、“十八大”等重大安保工作不发生执法办案问题。在市局考核中多年保持优秀名次,年年都被市局评为优秀单位。二是狠抓法制队伍建设。他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方针,通过狠抓民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建设,班子精诚团结,坚强有力,目标一致,呈现出人和气顺、业兴事旺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执法培训教育。以端正执法思想为目的,大力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打牢了全处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民警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四是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杜绝队伍违法违纪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增强了领导干部和民警的拒腐防变能力,有效提升了法制工作水平,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

三、热爱法制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切实为办案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作为法制监督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他深知岗位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先后规范了案件审核制度和收案机制,案件审核严格把关。当基层遇到执法方面的问题时,他总是热情解答疑难,并指出存在问题,直到民警满意为止。他长年不休假,重大节日坚持岗位带班,不管是工作时间还是休息时间甚至深更半夜,只要一个电话,他总是随叫随到,直到把案件处理完才放心。他的这份热情与诚恳,成为了让民警信服的良师益友,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四、坚持用创新促进工作,打造创新型公安法制队伍

他有着敏锐的创新思维和政治敏感性,他以“三基”工程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创新队伍管理模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树立了丰台公安法制的良好形象。一是创新收案模式。为避免和减少因送案时段集中、送案民警等候、收人时间过长等问题,他组织收案部门依托团伙案件审理机制和网上提前报备机制,宏观掌控日送人总量,科学调配送案时间,实行错峰送案,有效提高了送人效率。如10.18涉嫌组织传销案,前期办案单位抓获涉案嫌疑人168人,分局启动团伙审理机制后,他将该团伙成员分至8个派出所进行审理,并亲自组织三名收案审批力量到基层参与工作,一天连跑8个派出所,在法律时限内,及时拿出审批意见,为基层办案单位减轻了审查压力。二是创新岗位练兵模式。他把法制处建成分局“战训合一”的培训基地,通过法制处专训、主管审批领导收案换岗轮训等形式,定期开展基层办案单位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提高了办案民警的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三是创新队伍管理模式。他十分重视队伍建设,在建立健全民警管理制度的同时,以部队管理模式狠抓队伍的警容风纪、言行举止、内务卫生、办公秩序。采取民警与家属共同管理的模式,制定了《法制处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制度》,确保了民警八小时以外的有效管理。

 

 

 

 


来源: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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