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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监察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听取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区监委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并进行评议;
(三)参与区监委组织的监督检查及内部督导工作;
(四)对制定纪检监察制度规定、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
(五)参加区监委组织的调查研究、专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六)反映、传递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
(七)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参与区监委组织的政策法规说明、宣传引导、舆情处置等工作,提出专业化意见、建议;
(八)办理区监委委托的其他事项。
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维志、尹荷花(女)、王雪娟(女)、宁臣、兰燕卓、刘欢(女)、吕芹(女)、任海涛、刘海梅(女)、关超、张云翼、李健、何蕾(女)、李燕(女)、孟庆圆、胡占全、施春生、宫晓雪(女)、殷丽莉(女)、郭京、崔宝雷、董艳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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