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廉政清风 >> 廉政要闻

北京:1至8月查处“小官贪腐”274人


【信息时间: 2017/9/18   阅读次数: 【打印】【关闭】
  今年1至8月,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小官贪腐”问题零容忍,共查处“小官贪腐”274人。在严肃查处的同时,深入开展全市“小官贪腐”问题治理及长效机制研究工作。

  在查处的“小官贪腐”中,有些党员干部主动实施违纪违法行为,虽然涉及犯罪数额不大,但涉及民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恶劣。如.延庆区四海镇上花楼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德发等套取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问题。经村财务专管员刘付明提议,赵德发决定由刘付明制作虚假工资表,套取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共计3万余元,用于支付村集体发放福利费用;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马兴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卫长忠知情并签字同意。赵德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兴明、卫长忠、刘付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查处的“小官贪腐”中,有些党员干部未履行工作职责,虽然涉及数额不大,但在给国家带来了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严重的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落实。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坟庄村党支部书记刘景明等在低收入农户精准识别及建档立卡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刘景明在负责对低收入农户精准识别及建档立卡工作中,未按规定严格把关,包村干部王永生、王瑞忠未按要求严格审核,致使75户不符合条件农户被认定为低收入农户,造成财政资金损失2.8万元。刘景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王永生、王瑞忠分别受到警告处分。

  近年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结合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长期保持惩治“小官贪腐”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处,或拖延立案、贻误时机的,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在集中力量查不断查处“小官贪腐”案件的同时,北京市纪委市监委要求各区纪委区监委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制度问题以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举一反三,及时建章立制、狠抓整改落实,不断健全民主决策、“三资”管理使用、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机制,认真落实相关改革措施,为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供长效化保障。其中,东城区纪委区监委从完善各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对外审批等专业领域的操作权及完善监督制度三个方面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昌平区纪委区监委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制度设计、深化专项治理三个方面加强“小官贪腐”治理;通州区纪委区监委从信息化控权、制度化限权、程序化制约、网络化监督等八个方面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平谷区纪委区监委强化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加大执纪审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工作形成合力,从而织密织细监督网。


来源:北京市纪委网站
上一条: 总结全面从严治党成果,让制度更加科学严密... 下一条: 一图读懂: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十八大以来党...
相关链接
   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五个战略性有利条件"重大论断引领中国号巨轮行稳致远[2022-03-21]
   在调研中深化学习 在总结中探求规律 用好四边工作法提升监督质效[2022-03-17]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2022-03-09]
   卢沟桥街道:召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暨警示教育大会暨警示教育大会[2022-03-08]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部署 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2022-03-03]
   深度关注丨首次公布: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纪检监察建议9.9万份[2022-03-02]
   把握工作报告主题 明确方向目标任务[2022-03-02]
   习近平:继续发扬历史主动精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202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