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责任落实。2016年以来,丰台区通过夯实责任落实基础、确保责任落实常态化和健全监督检查考核体系三项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落实。
夯实责任落实基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全面构建以清责为基础、以检查考核为导向、以述责述廉为载体、以责任追究为保障的工作体系。加强示范引领,区级层面带头推行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强化责任督查,围绕年度重点任务落实,组建12个督查组,对80个处级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全区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落实意见和办法,各级领导干部结合“一岗双责”明确责任清单,逐级签字背书,向下传导压力,深入推动延伸到社区村、科队站所等基层单位。
确保责任落实常态化。健全落实责任考核的常态化机制,将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区党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实施季度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制度,坚持每季度分析研判,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明确措施要求,推动改进落实。
健全监督检查考核体系。积极探索追踪日常的检查方式,抓好台账数据检查、民意调查、述责述廉等工作,促进责任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落在全程。坚持区领导带队开展责任制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公布排名结果,把履责情况作为业绩评定、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追究,对7名干部实施责任追究,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推动形成失责必问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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