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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辛店镇:开展环境治理督查工作


【信息时间: 2016/12/22   阅读次数: 【打印】【关闭】

      近日,长辛店镇纪委紧紧围绕环保治理工作,通过“五抓”为长辛店镇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抓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长辛店镇纪委书记王山修、组织委员卢华德任组长的督查考核组,并制定下发了《长辛店镇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督查工作的通知》,重点监察相关环保任务是否措施明确、具体到责任人,对工作不积极主动、推诿扯皮、出现问题的坚决问责、绝不姑息

      制定预案抓落实。制定《长辛店镇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未履行或拒不履行应急职责及落实应急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抓工作程序,落实督查责任。建立督查工作责任制,对各个督查小组进行了具体的任务分工;建立督查工作协调制度,积极与各小组联系,做好协调工作;建立领导阅批督办制度,对领导重要批示事项,及时催办落实,加强督办,做到督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抓督查整改,强化工作措施。一是领导带队开展督查工作。长辛店镇领导带队深入基层督查环境整治工作,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开展联动督查工作。根据工作职责,每天下村开展环境督查并于次日召开汇报会,发出督查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和督促。

严肃问责抓执纪。坚持立即核查、快查快结,对中央环保督查组转办的部分信访举报件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促进信访举报件的办理。

      下一步,长辛店镇纪委将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对整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党员干部,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处理;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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