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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前夕,大红门街道司法所收到矫正人员寄来的一个包裹,里面装有5盒月饼和5瓶红酒,按照司法所“三不准”制度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刻与矫正人员联系,要求其尽快取回包裹。
“三不准”制度是大红门司法所强化工作人员双节防腐力度,绷紧“廉政弦”的有力举措。“三不准”制度,即不准收当事人礼物,不准吃当事人饭,不准求当事人办事。
用高标准、严要求、务实的服务作风,获得了群众的支持、信任是大红门司法所一贯的工作作风。
据司法所负责人介绍,除制定“三不准”制度外,司法所还采取了三项措施强化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意识:一是重申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得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和有价证券。二是从工作制度上严格把关,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杜绝以权谋私、以职谋私现象,打造群众放心司法队伍。三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教材,教育和引导工作人员自觉做到防微杜渐,勤政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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