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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出台政务微博应用管理办法


【信息时间: 2013/8/3   阅读次数: 【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规范政务微博的应用与管理,区监察局牵头制定《丰台区政务微博应用管理办法》。一是明确政务微博的功能定位,通过政务微博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处理和回复评论,认真规范转发和评论信息。二是明确政务微博的发布内容,包括属于本部门主动公开范畴的信息,有利于推进政务工作的宣传信息,涉及群众生活的公共信息,澄清事实、应对舆情、维护政府良好形象的信息等。三是明确政务微博的运行方式,采取视频、图片、文字、表情、网站链接相结合的形式,减少使用公文化语言,注重与网民平等交流,开展政民互动。四是明确政务微博的监督管理,建立信息发布、监测反馈、应急处理、存档备案等工作制度,将政务微博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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