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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监察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信息时间: 2018/8/31   阅读次数: 【打印】【关闭】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区纪委区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区纪委今年开展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建立巡察机构等工作,成立了丰台区监察委员会,与区纪委合署办公。区纪委机关内设机构从11个变为16个;成立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对区属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成立区委巡察办和4个区委巡察组。

   自丰台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从区检察院转隶编制56名,加上区纪委原有编制55名,合署办公后区纪委机关共有编制111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7人;工勤人员3人;派驻纪检监察组每组编制4名,共计编制60名;单位人员编制共计181名。年末实有人数88人,比上年同期在职人员70人增加18人;增加原因为机构改革增加人员。离退休人员29人,同比上年27人增加2人。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647.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43.7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98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643.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4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9.4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67%;项目支出538.2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3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7年结余分配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7.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0.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150.9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95.07万元,增长22.50%。其中:

“纪检监察事务”2017年度决算2150.2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96.26万元,增长22.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纪检监察事务增多。

“组织事务”2017年度决算 0.7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19万元,减少62.63 %,党员活动支出少。

2、“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53.5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3.90万元,增长35.05 %

“进修及培训”2017年度决算53.5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3.90万 元,增长35.05 %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编、增人,增加了培训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 208.8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8.60万元,增长22.6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6年度决算 208.8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8.60万元,增长22.67%。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2人。增加补缴职业年金

4、“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决算234.3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0.15万元,增长4.53 %

“住房改革支出”2017年度决算234.3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0.15万元,增长4.53 %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增公积金。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109.4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4.82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9.14万元增加15.6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11.9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1.91万元。主要原因有一名同志被临时派遣出国学习。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减少0.94万元。主要原因:原因是没有发生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22.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8.20万元增加4.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13.6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0元增加13.61万元。主要原因:更新购置公车1辆,2017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3.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9.2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8.20万元减少8.91万元,主要原因:检察院车辆未过户。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1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9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13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99.36万元,比上年增加93.26万元,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增编、增人,增加了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区监察局(单位名称)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总额1044.87万元,其中:汽车7辆,136.55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套,125.75万元。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调整预算数:指填列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整调减数。

   4.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5.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6.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7.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8.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10.政府采购: 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11.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XX(部门名称)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XX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XX%,涉及金额XX万元。评价结果(概括评价总体情况)。

二、  XXX绩效评价报告

(一)    评价对象概况

(二)    评价结论

(三)    存在问题

(四)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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