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结合重点工程,推进资金和拆迁监管。
针对区住建委负责的重点工程项目数量多、资金投入大的特点,紧扣资金使用、拆迁补偿等重要环节,制定了《重点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资金使用重点环节组织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全程监督审计。在拆迁补偿方面,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管机制,加强对拆迁补偿标准和金额的监管。
二是结合民生热点,打造保障性住房阳光工程。
主动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全程监督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引入公众监督机制,积极推行“工地开放日”活动,加强社会对保障房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
三是结合外部力量,积极完善源头预防。
与区检察院共同制定《关于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开展渎职等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方案》,把开展反渎工作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起来,借助检察院、纪检部门力量开展外部监督,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