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崇廉尚德 >> 史海廉潮

诸葛亮自报财产


【信息时间: 2014/6/14   阅读次数: 【打印】【关闭】


三国时期的传奇人物诸葛亮,一生跟随刘备征战南北,“抚百姓,示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刘备死后,诸葛亮“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蜀国国事,事无巨细,每必亲躬。尽管大权在握,他对子侄辈的要求却极其严格,不以自己位高权重而特殊对待。他的亲侄儿诸葛乔与诸将子弟一起,率兵转运军粮于深山险谷之中。马谡失街亭后,他引咎自责,上疏后主刘禅,“请自贬三等”。长期的废寝忘食使他心力交瘁,积劳成疾,年仅54岁便英年早逝。

诸葛亮生前给后主刘禅的一份奏章中,对自己的财产、收入进行了申报:“成都有桑800株,薄田15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诸葛亮去世后,其家中情形确如奏章所言,可谓内无余帛,外无赢财。

诸葛亮病危时,留下遗嘱,要求把他的遗体安葬在汉中定军山,丧葬力求节俭简朴,依山造坟,墓穴切不可求大,只要能容纳下一口棺木即可。入殓时,只着平时便服,不放任何陪葬品。

这就是一代名相诸葛亮死后的最高要求,三国时期,蜀国境内“刑法虽峻而无怨者”,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蜀国名相诸葛亮严于律己,一身清廉使然。

中国纪检监察网



上一条: 铁面无私 下一条: 羊续悬鱼